2018年南岳公安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08:38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对资金量大的单位报送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精神,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岳公安分局是全额拨款的科级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行政编制115人。车辆情况:我局是车改单位,现保留执法执勤车辆12台,纳入车补98人。

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抓好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组织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做好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平安城市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六)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管理全区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南岳公安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所:

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人口与出入境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旅游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南岳派出所、大庙派出所、半山亭派出所。

2.人员编制情况

南岳公安分局是全额拨款的科级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115人,在岗在职9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本级部门预算批复,2018年收入预算2656.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49.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万元,转移支付拨款226.86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265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8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4万元);项目支出1646.36万元。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1.本年度收入情况:本年总收入858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1.62万元,其他收入2380.66万元。

2.本年度支出情况:本年总支出1000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84万元;项目支出7342.64万元。

(三)2018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办案费、印刷费、水电费、警用装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2657.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2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其他资本性支出6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1%。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南岳区平安城市、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协辅警队伍、大型活动安保活动等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共7342.64万元,其中公安业务用房建设2224.89万元,平安城市建设2176.69万元,大年三十晚、春节、农历八月初一等大型活动安保289.3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33.6万元(公务接待39万元,公务用车94.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增加57.44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部分执法执勤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按规定购置新的执法执勤车辆进行以旧换新。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我局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115人,在职人员98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85.22%。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122万元、接待费39万元),上年预算数175万元,“三公经费”在人员增加的情况下相对减少,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8年支出决算为1000.48万元,2018年年末结余为868.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33.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较大,是因为增加部分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而是在全区性预算中列支的。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8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机关运行经费396万元。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今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等部门的意见,我局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同时,在财务开支把关方面认真执行相关文件并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加强对办案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各项开支的管理。重点保障机关运转、案件侦破及治安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根据全市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分别于2019年 8月4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于2018年 2月13日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社会反响良好,圆满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全局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盘安排部署,对局机关所属资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查,并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四)履职效益指标

根据南岳区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工作安排部署,我局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面管控,提高为民服务工作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创建“平安南岳”,为南岳旅游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行政效能方面。我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2018年,我局在全省民调工作中连续名列全省第一方阵,持续保持全市第一,公安工作发展上新台阶,在省厅、市局获得多项荣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与部门决算仍存在偏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存在指标之间调剂使用的现象,预算编制、下达需要更加科学、及时。同时,内部控制制度还待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方面还有一定压缩空间,提高机关运行效率方面也尚有上升空间。

2.还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制度申领、使用、缴验各种票据,严格资产购置、清理、报废审批制度。加强各项费用的控制,行使财务监督职能,审核控制好各项开支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完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最大可能减少预决算执行差异。

(二)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尽可能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