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岳区交警队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4日 09:30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办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章和发展战略。  

2、负责组织、指导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维护公路和城景区道路交通秩序。  

3、参与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对挖掘、占用道路的非交通性占道审批以及公用停车站(场、点)、临时停车站点的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解、处理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撰写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承担相关接警、处警工作,预防和控制涉车案件,打击车匪路霸,协助配合其他警种处置道路治安,刑事案件及城市安防清查工作,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参与全区道路检查站(卡)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摩托车、低速汽车、小型汽车车辆的注册登记管理,依法依规核发牌证;负责全区摩托车、低速汽车、小型汽车车辆安全技术检测。  

7、负责受理初次报考摩托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负责对在册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区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各类资料的登记、建档、保管、统计以及分类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岳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大队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综合中队、车管所、处罚中心、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半山亭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核定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 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32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55人,现有公务用车28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台、警用摩托车21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队2018年部门决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437.69万元,2017年收入1032.76万元, 2018年收入比上年增加404.93万元,收入增加39%,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资和项目经费增加;2018年支出1515.76万元,2017年支出1050.26万元,2018年支出比上年增加465.5万元,支出增加44%,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资和交通红绿灯电子警察项目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43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71万元,占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3.98万元,占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515.76万元。(1)基本支出1240.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2.64万元),占82%;(2)部门项目支出274.77万元,占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63.71万元,较上年增加397.45万元,收入增加41%,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资和项目经费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420万元,较上年增加436.24万元,支出增加44%,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经费和红绿料电子警察项目经费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6.24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南岳区黄道吉日交通安全保卫经费和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款公共安全(类)支出1173.81万元,占83%;205款教育支出132.3万元,占9%;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万元,占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38.44万元,占3%;221款住房保障支出26.92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7.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212款,年初预算数为663.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南岳区黄道吉日交通安全保卫经费和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等;教育支出(类)2050203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业务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05款,年初预算为48.61万元,支出决算为48.6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01款,年初预算为36.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99款,年初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01款,年初预算为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15万元、津贴补贴205.61万元、奖金65.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2.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54万元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4万元等;公用经费5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主要包括办公费32.87万元、印刷费5.62万元、水费4.94万元、电费14.27万元、邮电费10万元、维护费7.48万元、物业管理费3.45万元、差旅费4.1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2.61万元、劳务费32.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专用材料费8.35万元、委托业务费9.85万元、工会经费27.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万元和资本性支出332.64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5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75万元,占15%,招待批次20批,招待人次785人;公务用车维护和运行费43.95万元,占85%,公务用车购置数4台,购置费用27.8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8台(执法执勤用小车7台、摩托车21台);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19.8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比2017年增加31.85万元,增加160%,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维护和运行费,2018年新购置警用摩托车4台购置费用27.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故表格无数据。   

九、预算绩效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到南岳区党政门户网站。

我队无全区性重点建设项目故不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72.10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06.25万元,比2017年增加365.85万元,主要是增加城区红绿灯电子警察建设费等。 

2、一般性支出

2018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3万元,2017年会议费0.87万元,比2017年减少0.57万元;开支培训费2.61万元,2017年培训费3.17万元,比2017年减少培训费0.56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总支出12.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38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台、警用摩托车21台。单位名下固定资产1043.63万元,其中:房屋3390平方米,价值191.38万元,公务用车28台,价值239.03万元,办公设备613.22万元。无5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南岳区交警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