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衡政函〔2014〕73号)以及有关规定,南岳区金融办成立自评小组,对照绩效目标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465人,三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155户,贷款及时发放率=100%,年度投放扶贫小额贷款户数>=51户,小额信贷贴息=16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开展自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度发放金融扶贫贴息资金共计1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卡通统一代发。三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155户,贷款及时发放率100%,年度投放扶贫小额贷款户数51户,小额信贷贴息16万元。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自评结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为明年扶贫资金管理积累经验,并将自评结果公开到部门决算公开网上。
南岳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