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4日 07:59 来源:sfj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工作,协调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情况;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司法考试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状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承办和受理本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7.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管理单位国有资产。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考评考核。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5个,分别是政工室、社区矫正工作局、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工作股,核定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8人,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台。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决算由政工室、社区矫正工作局、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工作股5个内设股室及下属二级事业机构南岳区法律援助中心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73.09万元,本年收入64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92万元;支出657.8万元,比上年增加14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07万元。比上年增加的收入及支出数主要是司法业务用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支出15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全年收入64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398.41万元,占总收入61.9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1.43万元,占总收入8.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2万元,占总收入4.2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占总收入23.35%;住房改革支出15.74万元,占总收入2.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全年支出657.8万元,基本支出353.19万元,项目支出304.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13.43万元,占总收入62.8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1.43万元,占总收入7.8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2万元,占总收入4.1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占总收入22.8%;住房改革支出15.74万元,占总收入2.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4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万元,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全年支出的77.2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19万元,占53.69%,项目支出304.61万元,占46.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80万元,公用经费16.39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313.79万元,占总支出88.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1万元,占总支出6.5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万元,占总支出4.6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决算数为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0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当年新购置0台,年底保有1台),无因公出国(境)费。共接待13批次,接待人数为126人。比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3.43万元,主要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接待人数及批次较上年均有减少;另严格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公车使用频率大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0万元,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收入支出,年末没有结余。 

九、其他重要事项 ,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6.95万元,主要原因为规范财务,将支出按实际列入相关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为27.6万元。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经费2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27.6万,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4.3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栋,1960平米,尚未验收结算未计入固定资产;车辆1台,价值18.1万元;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四)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评价遵循规范、公正公开原则,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调整控制,使预算经费的使用发挥最大化作用。

(五)重点项目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未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市南岳区司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