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1:47 来源:南岳区司法局 作者:

目录

一、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一般性支出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6.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及绩效目标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五)负责区政府签订合同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区政府安排,会同合同承办部门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跟踪管理等工作。指导区各部门、单位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区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司法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6个,为办公室(政工室)、社区矫正工作股(区社区矫正工作局)、法律事务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法治建设股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核定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2020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9人,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岳区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计为389.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89.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41.97万元,转移支付拨款48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24.31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将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综治奖纳入年初预算。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89.97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将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综治奖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90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6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9.23万元,占2 %;住房保障支出12.58万元,占3%。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99 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方面27万元;用于业务装备经费方面21万元;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购买社会服务经费方面28万元,用于法制工作经费方面2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2."三公"经费预算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1.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创建等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创建法治政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培训费预算1.43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180人,内容为人民调解培训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拟举办重阳、国庆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5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该台用车是2010年湖南省司法厅下拨给各县市区的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8万元,项目支出149.98万元。我单位无全区性重点建设项目,故无需公开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7.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和绩效目标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南岳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专项)司法局

2021年司法局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