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执法大队

2018年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4日 18:04 来源: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作者:


  

第一部分  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2018年度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对对全区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艺术品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吧及网络文化市场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在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区编办核定,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人,差额事业编制4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内容详见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96.6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79万元,增长6.37%,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4.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0万元,占95.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0万元,占4.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9万元,占93.22%;项目支出6.21万元,占6.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6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1.39万元,增长13.36%,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60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73万元,占8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万元,占6.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万元,占7.22%;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占4.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7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和支出了基本工资提标、绩效奖、综治奖等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38万元,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未付的养老保险经费。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许多支出未在年初预算内。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9%,主要包括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5.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4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5.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8万元,增加25.81%,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接待任务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76人次,主要是主要是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当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本年度安排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无需公开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26万元,增加553.0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万元,用于召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研讨活动会议,人数20人,内容为研讨文化市场执法相关工作;开支培训费0.56万元,用于参加文化执法比武培训,人数7人,内容为参加文化执法比武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4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栋,价值0元;车辆0台,价值0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2018年度南岳区文化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