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公开

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5:00 来源:南岳区 作者: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

主管部门:南岳区林业局

项目单位:南岳区林业局

评价金额:344.60万元

评价类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评价机构: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23年6月20日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填报日期:2023年6月20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内容

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费

项目单位

南岳区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

南岳区林业局

项目属性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立项依据

2020年3月10日南岳区林业局向南岳区区政府呈报的《关于开展"森防管家"服务项目并解决经费的请示》,南岳区林业局填制的《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政府采购编号为NY2020-C018。

资金总额及构成

预算金额344.6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实际支出282.5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计支出327.55万元。

资金分配情况

实际支出327.55万元,其中2020服务年度支付144.25万元,2021服务年度支付98.30万元,2022服务年度支付85万元。尚余17.05万元未支付。

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结论

通过实施"森防管家"项目,采取精准监测、大数据分析、科学防控等措施,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一防控"一体化服务体系,建立绿色防控数字化管理体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设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实现项目区森林资源安全。



项目起止时间

2020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

一级指标

总分

扣分

得分

决策

10

0

10

过程

30

3.65

26.35

产出

40

11.30

28.70

效益

20

2.64

17.36

总   计

100

17.59

82.41

评价等级

□优(90—100分)  ☑良(80分-89分) 较差(60分-80分)□差(60分以下)






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九澧)受南岳区财政局委托,对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2020年3月10日南岳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依据衡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布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及2020年发生趋势预防的通报》,向南岳区区政府呈报《关于开展"森防管家"服务项目并解决经费的请示》,为进一步加强南岳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结合南岳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的实际需要,请求开展"森防管家"综合防控项目。2020年4月17日,该项目获批。

2.预算支出的主要内容

区林业局填制《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政府采购编号为NY2020-C018。2020年4月24日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通过并批示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2020—2022年"森防管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345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保护南岳区森林生态安全。每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2020年预防面积累积2.5万亩以上,2021年、2022年各年预防面积累积1万亩以上;通过3年的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采取多项预防措施,辖区内无集中连片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爆发;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和预防,一旦发现及时上报。

二是完善南岳区虫情测报网络。向南岳区林业局提供林业有害生物全部监测数据;协助南岳区林业局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系统;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期间(3月-10月),每月20日之前向南岳区林业局提交1次虫情预报。

三是完善南岳区森防技术体系。项目执行期间,建设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设备,包括专业级智能识别远程测报站、太阳能全自动杀虫灯、多功能监测站;协助南岳区林业局森林病虫害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支出组织管理机构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局,由其下属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股)负责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制度

区林业局制定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从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方面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

3.项目具体实施过程

服务商依据双方合同内容,结合当年虫情预测情况于每年年初制定当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针对项目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生物防治和飞机防治时,由项目负责人和区林业局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合同双方共同验证实施效果。

针对枯死松树除治,前期采取无人机拍摄正射影像,对南岳区境内的松林分布区域进行枯死松木监测;后期通过无人机拍摄的枯死松木经纬度组织人员按规定进行定点清除,由区林业局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清除程序和清除数量进行旁站式监督。

对景观松树、名松古木等特殊情况、特殊位置的健康松树,进行松材线虫病免疫剂注射,在松树体内建立松褐天牛、松材线虫免疫机制,以此进行重点保护。在组织人员实施打孔注射过程中,由区林业局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免疫剂购入数量、实际注射数量进行核对。

4.预算资金情况

项目于2020年6月18日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44.60万元。

2020年6月22日向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科达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2020年6月28日区林业局与林科达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2020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总日历年数:3年。另2020年8月5日,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起始日期:2020年6月28日,完成日期:2023年6月27日,总日历年数:3年。未变更部分仍按原协议执行。

本项目服务费通过"衡阳市森林植被恢复费(衡财资环指〔2020〕220号)"专项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支付,截至现场评价日(2023年4月23日)共计支付服务费282.55万元,其中2020服务年度支付144.25万元,2021服务年度支付98.30万元,2022服务年度支付40万元。截至合同结束2023年6月30日共计支付服务费327.55万元,剩余尾款17.05万元未支付。

服务费付款依据合同约定,每次按照当年服务费的50%进行支付。林科达公司提供工作完成记录,向区林业局提出付款申请,区林业局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向南岳区财政局提交付款申请,经南岳区财政局对完成情况核实无误后,下达指标金额。再经由区林业局支付给林科达公司。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总目标

通过科学合理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虫情测报网络建立等措施,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通过生物防治等技术的应用,持续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管理体系,减少环境污染,进而实现项目区林业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系统平衡,丰富生物多样性,创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模式。

2.具体目标

为客观评价项目完成情况,评价组根据采购需求,结合双方合同内容、区林业局申报的预算绩效目标,将具体目标归纳如下:

(1)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安装专业级智能识别远程测报站2台;太阳能全自动杀虫灯4台。虫情测报灯、太阳能杀虫灯运行正常。

(2)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设置踏查路线10条,监测点30个,总长度≥100km;每年提供虫情预报4次;监测覆盖范围:2020年7.5万亩,2021年15万亩,2022年15万亩。测报准确率≥90%。

(3)常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控。2020年飞机防治面积2.5万亩;2021年依据合同要求进行生物防治和飞机防治面积共0.993万亩;2022年依据合同要求进行生物防治和飞机防治面积共0.99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0%;森林病虫害防治验收报告书结果准确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4)松材线虫病防控。注射免疫剂:2020年500支,2022年5300支;挂设诱捕器:10套;枯死松树除治:应除尽除;释放花绒寄甲:2021年0.334万亩,2022年0.2万亩;安装松材线虫病APP一套。名木古松打孔注药全覆盖;诱捕器诱芯及时更新;枯死松树除治操作与规定流程的一致。

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通过使用林业有害生物管理系统APP完成:视频直播防治现场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及寄主植物的智能识别、基本功能、病虫害分布热力图、在线上报测量数据等五大版块服务。

资料归档与培训。三年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能培训1次、林业有害生物管理系统基本操作培训1次、枯死松木除治作业培训3次、实验室设备培训1次。作业记录、培训记录完整。

3.完成程度

(1)采购程序、供应商的确定过程100%合规;

(2)履约验收合格率100%;

(3)资金支付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并与验收结果挂钩;

(4)供应商100%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各年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作业及管理工作;

(5)社会公众对供应商服务的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公司接到南岳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了详细安排,2023年4月22日至5月10日进行现场评价,查阅了项目资金财务资料、政府采购招标书、管理制度、各年工作总结及作业资料汇总等,向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延寿村部分村民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20份。经统计汇总、认真分析、综合评价,并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2.41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指标类别

所赋分值

得分

决策

10

10


过程

30

26.35


产出

40

28.70


效益

20

17.36


评价结果

100

82.41


详见附件1: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项目呈报南岳区政府审批通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资金安排的支持领域和方向。区林业局将衡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布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及2020年发生趋势预防的通报》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办发〔1989〕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办发〔1996〕2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号)等文件作为项目立项依据,对项目现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阐述。

2.绩效目标。区林业局向评价小组提供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合理、明确。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采购需求设定。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区林业局委托,代理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事宜后,组织专家及区林业局主管领导等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会,主要对招标项目资格条件、技术、商务及评分标准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是否有针对性及排他性条件进行把关。但在确定采购需求前缺少包含价格调查、成本测算等内容的需求调查。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说明"中存在需求前后矛盾的情况。

2.政府采购管理

(1)采购实施计划。项目按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登记。

(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区林业局制定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从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方面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

(3)采购方式选择。区林业局作为采购单位,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投入管理。截至现场评价日本项目共计支付服务费282.55万元,其中2020服务年度支付144.25万元,2021服务年度支付98.30万元,预算执行率均为100%。2022服务年度支付40万元,因合同期尚未结束,款项仍在审批支付中,暂无法计算预算执行率。

4.供应商确定的过程和程序。项目的投标、评标过程均符合招投标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但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经营业绩要求有一定的倾向性。

5.采购结果确认与公示。项目于2020年6月18日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月22日向林科达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

6.采购合同管理。2020年6月28日区林业局与林科达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2020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总日历年数:3年。另2020年8月5日,区林业局与林科达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起始日期:2020年6月28日,完成日期:2023年6月27日,总日历年数:3年,未变更部分仍按原协议执行。合同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条款与采购需求相符,补充合同规范,存档资料齐全。但主合同要素不完整,主要条款缺失,如对双方权利义务未约定、硬件设备遗失如何归责未约定。

7.履约考核验收

(1)合同验收。在林科达公司实施防治工作的现场,区林业局均有工作人员进行旁站式监督,并在技术规定时限内对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作为申请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但除上述防治工作外,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林科达公司需要完成的业务培训、硬件设施维护和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等服务内容均缺少验收程序。

(2)资金支付。服务费支付符合合同约定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预算资金运行规范。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实际完成情况

(1)基础硬件设施建设。依据现场察看已安装专业级智能识别远程测报站2台;太阳能全自动杀虫灯应安装4台,实有3台,遗失1台。

(2)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设置踏查路线16条,监测点30个,总长度≥136km;每年提供虫情预报4次;监测覆盖范围:2020年7.5万亩,2021年15万亩,2022年15万亩。

(3)常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控。2020年飞机防治面积2.5万亩;2021年依据合同和当年虫情进行生物防治和飞机防治面积共0.993万亩;2022年依据合同和当年虫情进行生物防治和飞机防治面积共0.998万亩。

(4)松材线虫病防控。注射免疫剂:2020年500支,2022年5300支;挂设诱捕器:10套;枯死松树除治:应除尽除;释放花绒寄甲:2021年0.334万亩,2022年0.2万亩;安装松材线虫病APP一套。

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登录湖南省林业大数据平台(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查询到与APP"基本功能"版块对应的:"监测预报-虫害调查"林科达公司共计上传32条信息,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9月8日;"防治管理-病虫害防治"上传2条。可查看到远程测报站安装信息,但因系统更新无法查询到上传的虫情信息。

培训。通过察看林科达公司提供的培训记录总结,三年内开展枯死松木除治作业培训2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能培训、林业有害生物管理系统基本操作培训、实验室设备培训无记录。

2.工作质量达标状况

(1)基础硬件设施运行情况:通过实地察看远程测报站和杀虫灯,仅凯悦之家民宿旁的杀虫灯在正常运行。

(2)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3)常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三年平均无公害防治率在90%以上。通过抽查2020年《森林病虫害防治验收报告书》,发现验收内容中对比数据有误,将直接影响总得分,导致等级降低。

(4)松材线虫病防控:按照每年虫情变化对区内名木古松打孔注药,完成率100%;诱捕器挂设因2021、2022年已申请改变作业计划未再使用,通过查阅2020年诱芯更换台账,及时更新率100%;枯死松树除治操作按照规定流程(含2022年新版)实施,已处理的树木全部登记经纬度,便于今后核实处理效果。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了4‰以内。

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登录湖南省林业大数据平台(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与使用APP应实现的视频直播防治现场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及寄主植物智能识别、基本功能、病虫害分布热力图、在线上报测量数据这五大项服务比对,仅"基本功能"对应版块有林科达公司提供服务的部分信息记录。

资料归档与培训: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资料、枯死松树除治资料、飞机防治作业资料、生物防治作业资料、年度工作总结资料都已保存归档,2次技术培训记录资料仅照片,无培训内容记录和培训人员名单。

3.产出时效:根据双方合同和林科达公司各年工作实施计划,除培训工作未及时完成外,其他工作均按计划实施。

4.成本控制率。2020—2022年服务费未超出合同总金额,目标完成。

综上所述,产出目标未完成。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目前南岳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是:采用林禽模式饲养三黄鸡、采用林下采集加工模式对雷竹进行采集加工、采用林药模式种植黄精、对森林景观利用(包括旅游业和民宿经济)。"森防管家"项目的实施对保护森林资源、防止虫害对动植物和人类的侵袭,促进南岳区林下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2.社会效益。依据新闻报道和问卷调查反馈,2020—2022年南岳区未发生虫害入户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惊扰游客的事件。"森防管家"项目的实施对减少害虫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定南岳区森林生态环境的质量,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3.生态效益。通过察看林科达公司在服务期内虫害防治作业资料,比对防治药物(含生物农药和天敌)成分,查验到平均无公害防治率在90%以上,在减少害虫对森林生态系统破坏的同时,保障了生态安全,维护了生态平衡。但依据林科达公司在"森防管家"项目实施三年里每年清除枯死松树数和其他公司枯死松木清理情况,本项目在增加森林碳汇,减少森林砍伐,防止水土流失方面效果不显著。

4.可持续性效益。"森防管家"项目是由林科达公司负责实施的"预测防治一体化"综合防控社会服务项目。在虫情监测和病虫害除治过程中,除采取传统人工踏查和飞机大面积除治外,也运用了无人机监测定位技术,实施精准防治,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效率和效果。在防治药物上使用的是稳定性较好、毒性较小的成熟生物制剂,减少对外部环境的不良影响。"森防管家"项目实施能减少森林虫害发生,但因虫害发生受外部多种条件(如:天气、疫区松木材流转)影响,无法产生一次防治,持续发挥无虫害效果的作用。

5.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群众满意度83%。目标未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森防方针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南岳区森林资源现状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双方合同条款,制定了年度"森防管家"项目实施方案。在致力完成合同指标的基础上,细化目标步骤,做到有章可循。一方面将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各常发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方法、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制定了预测可能发生的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应对策略,即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预防为基础,以生物药剂、无人机为防治手段,结合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生活史,配置精准调查方法,落实调查防治时间节点,做到"防早、防小"。

2020年至2022年,南岳区发生有害生物总面积由2.92万亩下降为0.84万亩。通过调查、监测、预防、防治、虫情测报网络建立等措施,提升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了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体系,创建了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模式。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采购需求确定欠规范,需求表述不准确

1.需求调查未开展。本项目立项申报时侧重立项的迫切性,未实施包括行业咨询、专家论证、价格测算、成本分析等内容的采购需求调查。如《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的"购买主体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

2.采购需求描述不清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采购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说明"第一点"建设目标"中要求"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期间(3月—10月),每月20日之前向南岳区林业局提交1次虫情预报",第二点"项目服务要求及说明"中要求"每年4月向南岳林业局发布虫情预报1次",虫情预报次数前后矛盾,难以量化考核指标。

原因分析:对政府购买服务中"预算管理"环节内容理解不全面,未将价格调查、成本测算作为项目立项、预算批复的重要参考;侧重关注招标文件与采购需求的一致性,缺乏对采购需求前后逻辑关系的关注。

(二)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风险意识不强

合同内容有缺失。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包括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但比对本项目采购双方签订的合同后发现,缺少项目验收的具体标准要求、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硬件设备遗失归责等内容。

原因分析:采购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低,对合同条款审核把关不严。

(三)履约验收不到位,日常管理有瑕疵

1.部分合同内容验收程序缺失。林科达公司依据合同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除防治工作按照技术规定组织验收外,方案中需要完成的业务培训、硬件设施维护和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等服务内容均缺少履约验收程序。

2.日常监督把关不严。针对两台远程测报站从2022年11月后无数据上传至系统、林科达公司在2021年9月后再未通过林业有害生物管理系统APP上传数据等情况,区林业局在政府采购服务验收单中未注明,使得履约验收成为"走过场"。

原因分析:项目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执行不彻底,履约验收有瑕疵,未真正将合同完成情况与履约付款联系起来,导致服务商执行合同打折扣。

(四)产出效益未实现,防治方式待改进

1.项目产出未全部实现。通过对比各年工作实施方案与完成情况,发现未完成的任务主要是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培训和硬件设施维护。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要求使用APP实现5大版块内容,目前仅基本功能版块实现了部分功能,且林科达公司工作人员已长时间未通过该软件上报数据。三年中共计划培训6次,但培训资料仅有两次记录。硬件设施中两台远程虫情测报站已长时间未正常上传数据至系统,一直未查出原因进行修复;四台太阳能杀虫灯有两盏已破损未修复,一台已遗失。通过抽查2020年7月15日松褐天牛飞防作业的《森林病虫害防治验收报告书》,记载总得分84.8分,等级为良。但验收内容"规划防治成本30元/亩,实际防治成本约25元/亩,预算与实际投入比1:0.8"中,因林科达公司未提供此次飞防规划设计书,无法核实"规划防治成本30元"的来源;依据双方合同附件,林科达公司在2020年分项报价中飞机防治单价为20元,若将20元作为预算价,则预算与实际投入比应为1:1.25,得分0。另验收内容"挽回经济损失125万元,防治成本与挽回经济损失比1:2.8"中,防治成本25元/亩*25000亩=62.50万元,实际防治成本与挽回经济损失比1:2,得分11。实际防治总得分为72.8,等级应为合格。

2.防治方法需改进。在2023年1月12日区林业局组织召开的"森防管家"项目三年总结(验收)会上,湖南林科院和衡阳市林业局的专家领导对每年飞防使用相同药剂导致防治效果不理想、大面积飞防与释放天敌可能存在矛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希望在后续工作中应结合南岳区实际,针对性开展防治工作。

3.项目效益待提高。林科达公司在"森防管家"项目实施的三年里每年清除的枯死松树数分别是513棵、504棵和506棵。其他公司2022年枯死松木清理数2458棵以上;2023年待清理4260棵以上,因此本项目在增加森林碳汇,防止水土流失方面效果不显著。且因虫害发生受外部多种条件(如:天气、疫区松木材流转)影响,无法产生一次防治,持续发挥无虫害效果的作用。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服务质量方面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服务质量不稳定;价格方面有30%的被调查者认为服务价格过高;整体防治效果上有30%的被调查者认为整体效果不佳。

原因分析:采购人未严把验收关,导致承接主体履约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七、有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认识,重视绩效管理

区林业局应认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做好做实事前评估,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除对政府采购项目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应一并申报绩效目标外,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目标的实现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前2个月内完成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合同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项目调整的重要依据。区财政及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未设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应不予批复预算,对未完成事后绩效评价的项目应暂缓后续项目采购。

(二)规范政采行为,加强合同管理

采购人在后续实行政府采购时,除保持采购项目立项的合规性外,还应重点关注采购需求的确定程序,做好前期需求调查,为项目批复提供参考依据。采购需求除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外,首先应保持自身前后的逻辑性,同时全面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法规,避免采购行为中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应进行复审,特别是缺少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重要设备遗失归责等易引起合同纠纷条款的,应咨询政府法律部门及时进行修正补充,防范法律风险。

(三)落实履约验收,强化日常管理

区林业局应切实履行好采购人职责,依据合同条款和承接主体年度实施方案逐项核实完成情况。不论该项内容是否涉及部门或单位主要考核指标,凡是合同约定应完成的服务内容,采购人均负有履约验收责任。对承接主体未完成的合同事项,采购人除日常加强督促外,在限期整改完成前,不应提前签字确认政府采购验收单,从而倒逼承接主体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履约验收成为服务费支付的必要前提。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包含APP和网页管理平台)原由湖南省林科院森保所和林科达公司共同研发。在经过前期2年多的全省试点后,湖南省林学会于2021年9月22日邀请国家林草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北京林业大学、湖南大学等单位专家对该平台成果进行了联合评审。平台通过评审后,正式成为湖南省林业系统收集、汇总、处理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的公共信息管理平台。针对林科达公司在2021年9月后再未通过APP上传林业有害生物相关信息的问题,结合前述管理平台转为全省林业部门免费公用的情况,建议按比例扣除2021年10月-2023年6月共计21个月的服务费17.50万元。

(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合理调整防治方式

针对远程虫情测报站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林科达公司应尽快联系厂家进行故障排除和现场维修,并与区林业局及时沟通后期维保费用问题,以便单位安排预算。对于已遗失的太阳能杀虫灯应厘清责任、折价赔偿,若属林科达公司维护不力造成,建议从未支付尾款中扣除设备款5000元;对于破损的两台杀虫灯应尽快修复,使之在虫情高发期发挥作用。如不能修复,应更换新设备,使之发挥作用,林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应组织再次验收,如既不修复又不换新,则应扣除相关设备款。栗山工区的远程虫情测报站、延寿村小仙洞清馨幽舍(民宿)旁的太阳能杀虫灯因树木遮挡已到影响设备蓄电,建议对周边树枝进行定期修剪。区林业局后期可通过指定栗山工区护林员、延寿村特定村民,采用专人巡查的方式,加大硬件设施巡查频次,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针对总结会上专家、领导提出的防治方式问题,在今后的防治工作中,应作为重要考虑因素,达到防治效果和防治效益的"双效"结合。同时在大规模防治的基础上,应着重加大对名松古树的保护。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森防管家"类似项目后期建议调整内容

1.为更好地保护南岳区森林资源,根据《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八落实两禁止"措施的通知》(湘林生应急〔2021〕10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开展枯死松树调查,落实疫情普查应查必查,落实枯死松树应伐必伐,从2022年起,南岳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枯死松木清理实施了政府采购。2022年成交价87.80万元,需砍伐2458株以上,每株单价约358元;2023年成交价132万元,需砍伐4260株,每株单价310元。而"森防管家"项目的枯死松树除治因林科达公司自身无专业队伍和设备,需在本地请工人租设备进行砍伐,单价为450元/株。建议在后期类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中,将枯死松树除治项目从防治内容中剔除,由本地有经验的园林公司来实施。可由负责防治的公司将春季普查和秋季普查情况上报至区林业局,再由业务股室进行统筹安排专业队伍进行砍伐。既可以节约成本,也便于对砍伐情况进行验收管理。

2.目前全省林业单位内部采用的有害生物数据报送系统为"湖南省林业大数据平台"的子版块"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里面包括:遥感影像、数据维护、监测预报、设备管理、检疫管理、应急管理、项目管理和任务管理等大项目,与之对应的手机APP包括:病虫害调查、病虫害管理、任务管理、松材线虫、固定标准的调查和视频连线等功能,可满足单位对病虫害管理的大部分需求,且无需后期维护费。因此,在后期类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采购中,建议取消"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改为在服务要求中明确服务商日常防治工作内容或数据需按规定通过"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或手机APP上传报送。

(二)评价结果运用

因该项目在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上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现场评价及指标评分,项目综合得分82.41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建议区林业局完善政府采购流程,严格合同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流程中。在履约验收方面,除继续按照技术要求对防治工作进行验收外,对其他合同内容也应加以重视做好监管。同时,对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中所反映出的防治方式需调整、信息化建设待加强等问题应做好解决方案,为后续招投标提供参考。






附件:

1.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南岳区林业局2020—2022年"森防管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问卷调查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