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南岳区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 |
主管部门: | 南岳区民政局 |
项目单位: | 南岳区救助管理站 |
评价金额: | 75.34万元 |
评价类型: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预算完成结果评价 |
评价机构: | 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日期:2024年8月29日
南岳区2023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南岳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对南岳区2023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以下简称"救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南岳区民政局及其项目实施单位南岳区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区救助站"),对提供的与本次绩效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这些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救助资金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现场察看、访谈、检查内部控制、抽查会计记录、抽查验证项目产出成果与时效的真实性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救助资金基本情况
(一)救助资金政策依据
救助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58号)及《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38号)、《湖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2〕30号)、《衡阳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衡财社〔2023〕615号)等法律法规设立,旨在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教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并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
(二)救助资金实施机构
南岳区具体执行救助资金的实施机构是南岳区救助管理站,是南岳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的组成机构。南岳区救助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责为: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食、宿、医疗、返乡等救助工作;对不符合救助的对象宣传政策法规,做好解释工作;负责接待、完成省市或外地联系的救助任务。负责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心理和行为矫正等关爱保护工作。
(三)救助资金预算及支出情况
2023年度救助资金预算指标共101.93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指标 | 预算数 | 支出数 | 调整数 | 结余数 | 执行率 |
2021年-岳财预指A083号 | 26.93 | 0.34 | 26.59 | 0 | 1.26% |
岳财预指A〔2022〕50号 | 60.00 | 9.33 | 50.67 | 15.55% | |
岳财预指A〔2023〕67号 | 15.00 | 2.96 | 12.04 | 19.73% | |
合计 | 101.93 | 12.63 | 26.59 | 62.71 | 12.39% |
2023年度救助资金实际支出12.63万元,按使用方向汇总如下(金额单位:元):
支出项目 | 金额 |
生活费 | 11,510.00 |
路费 | 15,194.00 |
物资购买 | 64,397.00 |
食品支出 | 5,289.00 |
医疗药品 | 6,532.89 |
消防维修 | 5,750.00 |
街头劝导 | 14,900.00 |
其他 | 2,782.00 |
合计 | 126,354.89 |
救助资金主要绩效
区救助站2023年度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479人,其中乞讨人员26人,滞留人员1人,务工不着人员452人,为他们提供了衣、食、住、医疗及返乡救助。另外街头救助和街头劝导1800多人次。
1.落实"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帮助流浪人员返乡和安置。
加强对敏感区域、重要城区景点、交通站点、繁华地段、废弃烂尾楼及区内开展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场所和时间段的巡查次数,对在城区景区流浪乞讨的人员,尽早发现,耐心劝导,及时救助。对确实不愿进站的流浪人员实施主动救助,给他们发放食物、水、衣物,提供车票劝其返乡。
2.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活动。
按照防暑防冻专项救助工作应急预案,成立街头救助小分队,由站领导带头深入景区、街道、社区、门店开展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强化与景区管理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城管、环卫、治安巡逻等单位的协调合作,向流浪人员聚集地周边居民发放救助服务卡,站内做好防暑防冻物资准备,24小时值班,随时进行紧急救援。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让南岳区的城乡居民及救助对象及时知悉救助渠道和救助信息,能够及时拨打救助电话,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救助工作。
4.加强值班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坚持经常对宿舍、卫生间、浴室进行消毒;保证救助房通风,定期晾晒被褥;教育督促受助人员及时清理个人卫生。
三、绩效评价结论及绩效指标分析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2023年度救助资金综合评价得分87分(详见附件2),绩效等级为"良"。绩效指标分析如下:
(一)预算支出决策指标
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9分,扣6分,扣分情况如下:
绩效目标合理性:无绩效目标,分值满分3分,扣3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无绩效目标,分值满分3分,扣3分。
(二)预算支出过程情况
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8分,扣7分,扣分情况如下:
1.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救助资金用于救助站的门窗维修、购买消防器材,该行为违反了《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58号)第十一条"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的规定,属于挪用专项资金。分值满分6分,按计分规则扣6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制度过于笼统,没有具体的条例。分值满分4分,扣1分。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40分,无扣分情况。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基础薄弱
区救助站未按要求设置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也未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没有形成绩效管理的基础。
(二)同类资金重复预算
经了解,区救助站业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由区财政另行安排预算资金保障。《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2〕30号)第九条规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保护支出。具体包括:(一)主动救助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巡回救助以及引导护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所需的开支……(五)返乡救助支出。主要用于为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所需的通讯、交通、差旅等开支。"由此可见,区救助站开展规定业务工作的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用、差旅费、通讯费均可使用救助资金支出,不必单独安排预算资金保障。
(三)资金运用不够规范
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用于管理站的门窗维修和购买消防器材0.58万元。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梳理本部门及各类专项资金的预算依据、预算标准、预期产出和效益,形成一套完整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年度终了,应对照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开展绩效自查自评,形成报告并公示,指导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工作开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优化预算资金编制结构
在上级专项资金足以保障开展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建议合并、削减同类型专项资金和运转经费,便于优化财力支出结构,也有利于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更好的满足上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如区救助站业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用可以使用上级专项资金保障,区本级预算中取消这部分预算额度。
(三)规范预算资金使用行为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学习,严格要求专款专用,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用于管理站门窗维修和购买消防器材的资金应予归还,改为合规的资金支付。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南岳区救助管理站建立健全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实施程序,基本完成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上述有关问题,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良"。
附件:
2023年度南岳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长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
2023年度南岳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扣分情况 | 分值 | 得分 | |
决 策(15分)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 | 4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 评价要点:①决策(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决策(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决策(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预算支出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预算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预算支出重复。 | ①、②、③、④、⑤各0.5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2.5 | 2.5 | ||
决策(立项)程序规范性 | 评价要点:①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①、②、③各0.5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1.5 | 1.5 | |||||
绩效目标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评价要点:(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①、②、③各1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未设立绩效目标 | 3 | 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预算支出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①、②、③各1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无绩效指标 | 3 | 0 | ||||
资金投入 | 5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①、②各1分,每发现1例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③、④各0.5分,每发现1例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①、②各1分。每发现1例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过程(25分) | 资金管理 | 4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落实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95%计满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5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 | ≥95%计满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6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①、②、③各1分,每出现1例扣0.5分,扣完为止;④3分。第④出现1例,该指标6分全扣 | 存在挤占挪用事项1例 | 6 | 0 | |||
组织实施 | 10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①2分,出现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②2分,出现1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 管理制度不够明细 | 4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①1分,出现1例不符扣1分;②、③各2分,每出现1例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④1分,出现1例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 6 | 6 | |||||
产 出(40分) | 产出数量 | 40 | 实际完成率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根据实际核查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 10 | 10 |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预算支出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根据实际核查质量达标情况,按比例计分。 | 1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实际完成时间:预算支出实施单位完成该预算支出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预算支出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预算支出所需的时间。 | 根据实际核查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 10 | 10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预算支出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预算支出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预算支出预算为参考。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0计满分,每高于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效益(20分) | 社会效益 | 20 | 引导规劝宣传率 | 项目承办的公开度,是否在相关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 公开程度高得4分,较高得2分,一般得1分,较低得0.8分,低不得分。 | 10 | 1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助人员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预算支出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满意度达95%(含)以上计10分,比目标值每减少0.02%扣0.01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