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评价项目名称:南岳区2023年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单位: 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主管部门: 南岳区住建局
评价项目金额: 306.66万元
报告日期:2024年8月
南岳区财政局制
南岳区2023年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南岳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对南岳区2023年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提供的与本次绩效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这些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对专项资金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现场察看、访谈、检查内部控制、抽查会计记录、抽查验证项目产出成果与时效的真实性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南岳区2023年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号令《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设立,以确保城市夜间照明安全、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南岳区2023年度城区路灯电费项目旨在通过按时足额支付城区照明设施的电费,保障路灯、景观灯等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与便利。
(二)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306.66万元,涉及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路灯电费1个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拨付资金306.6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单位实际使用资金306.6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下达明细情况如下:
1.财预B〔2023〕0007号文件下达申请拨付2022年12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40.055733万元;
2.财预B〔2023〕0010号文件下达解决2023年1月份路灯电费资金33.403558万元;
3.财预B〔2023〕0014号文件下达解决2023年2月份路灯电费资金25.74927万元;
4.财预B〔2023〕0016号文件下达申请拨付3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2.614907万元;
5.财预B〔2023〕0023号文件下达申请拨付4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0.85335万元;
6.财预B〔2023〕0030号文件下达解决5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0.051911万元;
7.财预B〔2023〕0037号文件下达解决6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18.203234万元;
8.财预B〔2023〕0043号文件下达解决7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2.07786万元;
9.财预B〔2023〕0050号文件下达解决8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7.344351万元(后调整为269.27148万元);
10.财预B〔2023〕0056号文件下达解决9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2.989599万元;
11.财预B〔2023〕0058号文件下达解决10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23.154968万元;
12.财预B〔2023〕0062号文件下达解决11月城区路灯电费资金30.578036万元;
以上合计下达资金306.66万元。
(三)2023年度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范围
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南岳区2023年度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共306.66万元,全部为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现场评价工作于8月30日完成。
二、项目资金主要绩效
(一)严格执行预算,确保电费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未出现漏缴、错缴等情况,确保了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照明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确保亮灯率;
(三)城区夜间照明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得到了有力保障,城市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绩效评价结论及绩效指标分析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南岳区2023年度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综合评价得分78.6分(详见附件1),绩效等级为"中"。绩效指标分析如下:
(一)预算支出决策指标(分值满分15分,计12.5分)
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5分,扣2.5分,扣分情况如下:
1.决策(立项)程序规范性:2023年城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预算是每月根据电力部门提供的上月电费发票数据,向财政部门出具专项报告,经批准后于次月下达预算。事前未经过必要的论证和集体决策。分值满分1.5分,扣0.5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城区照明设施电费项目支出工作计划》及《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城区照明设施电费项目支出工作总结》过于抽象,未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细化到具体的工作计划中,工作总结中也未体现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值满分3分,扣1分。
3.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事前未经过科学论证,被评价单位未提供相关论证资料。分值满分3分,扣1分。
(二)预算支出过程情况(分值满分25分,计22.5分)
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2.5分,扣2.5分,扣分情况如下:
1.资金使用合规性:2023年城区路灯电费资金的拨付有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但无复核人签字。记账凭证有制单人签字,无审核人签字。分值满分6分,扣0.5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未建立路灯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分值满分4分,扣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因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未提供照明亮灯率、城市照明设施完好率、路灯检修、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投诉处理及满意度、高压纳灯光源更换为LED光源节能改造等台账记录资料,无法佐证其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遵循情况。分值满分6分,扣1分。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分值满分40分,计23.6分)
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29.6分,扣10.4分,扣分情况如下:
1.产出质量:因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未提供2023年度路灯照明及维护考核合格率的相关资料,分值满分10分,扣5分。
2.产出时效:因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未提供2023年度路灯故障修复的相关记录台账,无法评价路灯故障修复及时性;2023年有1个月(8月)未及时缴纳路灯电费;分值满分10分,扣5.4分。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分值满分20分,计14分)
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4分,扣6分,扣分情况如下:
1.路灯亮灯率:根据评价组现场抽查,路灯亮灯率为96.87%,未达到预期目标98%。分值满分3分,扣1分。
2.路灯设施完好率:根据评价组现场抽查,路灯设施完好率为96.87%,未达到预期目标99%。分值满分2分,扣2分。
3.路灯节能率:因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未提供2023年度路灯节能改造的相关资料(将高压钠灯光源更换为LED光源);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南岳区共有路灯9541盏,其中高压钠灯520盏,高压钠灯占比5.76%;分值满分5分,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未建立路灯管理相关财务制度,现行管理体制还存在不能满足路灯管理长期发展的地方。分值满分5分,扣2分。
四、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路段路灯亮灯率及路灯设施完好率未达标
经评价小组对朝阳路、高速连接线、南山路、天子山路、禹王路等路段进行现场抽查,其亮灯率及路灯设施完好率为96.87%,未达到预期目标。一些老旧的路灯设备可能存在性能下降的问题,经常出现故障。部分路灯设施由于维护不及时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损坏或故障,个别路段存在人为破坏路灯设施的情况。
(二)部分路段路灯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经评价小组对集贤路、万福路、禹王路、朝阳路等路段进行现场抽查,发现集贤路、万福路有16盏路灯被旁边树枝包裹,占这两条路段路灯总数(69盏)的23.19%,影响路灯的照明效果和安全;禹王路(通城物流前)、朝阳路(南岳镇派出所右前方)各有一杆路灯的线路盖板未封闭,存在安全隐患。
(三)路灯电费存在被挤占挪用现象
部分路灯线路接入灯箱广告、广告牌、污水处理厂抽水泵、水电站引水泵站,没有与路灯线路分开,其电费由路灯电费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及以前年度,增加衡山路、高速连接线、衡岳大道安装广告灯箱,高速桥、衡岳大道、天子山南路安装户外大型广告牌(城建投建设项目),岳东社区污水提升泵站以及衡岳大道衡山引水泵站(水电站);
2.2024年增加祝融北路、祝融南路、金沙路安装广告灯箱(城建投建设项目)以及住建局的污水处理厂和金月湖周边景观照明。
城区主干道路灯箱广告、广告牌是由区城建投公司安装的,但电费未与公用事业处的路灯电费分摊。
(四)路灯电费增长过快,加重地方财政负担
2021至2023年近三年路灯电费月平均额分别为19.83万元、22.90万元、24.68万元,2022年环比增长15.53%,2023年环比增长7.77%。
路灯电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南城区之前电缆被盗,100多盏灯两年多没亮,现已修复亮灯;二是2021年南岳区水濂村路段安装路灯75盏,导致2022年及以后路灯电费增加;三是2023年衡山路、高速连接线、衡岳大道安装广告灯箱,高速桥、衡岳大道、天子山南路安装户外大型广告牌(城建投建设项目),以及衡岳大道衡山引水泵站(水电站)并入路灯电费,导致2023年路灯电费增加。
六、有关建议
(一)及时维修路灯设施故障,加强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人为破坏路灯设施的情况,确保亮灯率及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预期目标。对于老旧路灯设备存在性能下降的问题,在财政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建议逐步更新换代,提高亮灯率及照明效果。
(二)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对树枝包裹路灯影响照明及安全比较严重的路段,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剪枝处理,确保路灯设施安全。
(三)清理路灯电费挤占挪用现象。站在城市整体规划管理的角度,路灯、监控、广告灯箱多头建设、重复施工会带来巨大的浪费和对城市秩序的干扰,目前在城市建设中推行智慧灯杆、多杆合一、多功能灯杆是一种新的途径和政策支持方向。
建议借鉴郴州市政加强广告灯箱管理的经验,要求市政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使用路灯电路的灯箱广告、宣传牌、景观照明、抽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摸底造册,摸清楚数量和功率,形成台账。此后凡需要依托路灯灯杆安装的广告灯箱和其他设备必须到市政中心申请,登记清楚位置、数量和功率,安装完成经市政中心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路灯电路的相关单位须按登记的额定功率计算电费上缴财政,冲减路灯电费开支。
在路灯线路设计时应留有一定余地,布设线路留有功率余地,以免在路灯线路中增加灯箱等其他负荷时带不起,同时应规定功率上限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城区主干道路灯箱广告、广告牌是由区城建投公司安装的,但电费未与公用事业处的路灯电费分摊的情况,建议单位与城投公司协商以后按照用电比例进行分摊。
(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路灯电费增长。
一是设置半夜灯模式。半夜灯节能方式为最早也是最有效的节能方式,半夜灯是指在照度较高的街道或城乡结合部街道的路灯,由于后半夜人流量、车流量较少,亮度不需要太高的情况下,在23点以后灭一部分灯(例如隔一盏灯亮一盏灯,或者双头多头灯具只开一半的灯),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其特点是:投资小,见效快,且效果明显、方法简单易行、维护方便,节电率达到20%以上。半夜灯如果与路灯无线监控系统配合使用效果更佳,半夜灯亮灭灯时间易于调整。
二是试点智能化路灯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通过集成传感器、无线通信和人工智能技术,根据环境光线、人员活动等因素自动调节照明亮度和时间,避免能源浪费,实现路灯的远程控制、自动调光、故障自动报警等功能。同时,智能照明系统还可以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实现照明用电的部分自给。但是,智能照明系统投入大,实施前应做好可行性研究,特别是要对一定时间内能否节约财政预算资金做出准确的评估。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了路灯照明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实施程序,基本完成了路灯照明相关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上述有关问题,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78.6分,评价等级为"中"。
附件:
1.绩效评价评分表
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长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
衡阳市南岳区路灯电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扣分情况 | 分值 | 得分 | |
决策(15分)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4分)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 评价要点:①决策(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决策(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决策(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预算支出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预算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预算支出重复。 | ①、②、③、④、⑤各0.5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2.5 | 2.5 | ||
决策(立项)程序规范性 | 评价要点:①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①、②、③各0.5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事前无论证程序,扣0.5分。 | 1.5 | 1 | |||
绩效目标(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评价要点:(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①、②、③各1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3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预算支出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①、②、③各1分。不符要求酌情扣分 | 未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细化到具体的工作计划中,工作总结中也未体现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扣1分。 | 3 | 2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①、②各1分,每发现1例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③、④各0.5分,每发现1例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 预算编制事前未经过论证,扣1分。 | 3 | 2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①、②各1分。每发现1例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1)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以实际发生的电费为依据,得1分; (2)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电费支出实际相适应,得1分。 | 2 | 2 | |||
过程(25分) | 资金管理(15分)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落实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 | 经审批或下达资金指标文后,根据指标文4分,否则不得分。 | 资金到位率为100%,计4分。 | 4 | 4 |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 | ≥95%计满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执行率为100%,计5分。 | 5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①、②、③各1分,每出现1例扣0.5分,扣完为止;④3分。第④出现1例,该指标6分全扣 | 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待完善,扣0.5分。 | 6 | 5.5 | |||
组织实施(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评价要点: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计1分,否则扣1分;②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计1分,否则扣1分;③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2分,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①②各1分,有则计1分,否则扣1分;③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2分,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无路灯电费资金管理办法,扣1分。 | 4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①1分,出现1例不符扣1分;②、③各2分,每出现1例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④1分,出现1例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 存在未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情况,扣1分。 | 6 | 5 | |||
产出(40分) | 产出数量(10分) | 路灯设施安全检查次数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 ×100%。。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根据 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分 | 2 | 2 | ||
路灯设施日常巡查次数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 ×100%。。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根据 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分 | 2 | 2 | ||||
日常养护路灯完成率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 ×100%。。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根据 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分 | 2 | 2 | ||||
编制路灯管理安全预案数量 | 年编制预案数大于或等于1次以上 |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
按月支付电费完成率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 ×100%。。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根据 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分 | 2 | 2 | ||||
产出质量(10分) | 月度考核合格率 | 合格率达100% | 合格率达100%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被评价单位未提供2023年度路灯照明及维护考核合格率的相关资料,扣5分。 | 5 | 0 | ||
道路照明亮度达标率 |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市民对道路照明亮度达标率的满意度,进行定性分析评价。 | 1、满意≥95%,得5分;2、90≤满意<95%,得4分;3、80≤满意<90%,得3分;4、70≤满意<80%;得2分;5、60≤满意<70%;得1分;6、满意<60%,得0分 | 5 | 5 | ||||
产出时效(10分) | 路灯故障修复及时性 | 及时率达100% | 及时率达100%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被评价单位未提供路灯故障修复记录台账,扣5分。 | 5 | 0 | ||
电费支付及时率 | 及时率达100% | 及时率达100%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2023年8月路灯电费未及时缴纳,电费支付及时率为91.67%,扣0.8分。 | 5 | 4.6 | |||
产出成本(10分) | 成本节约率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预算支出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预算支出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预算支出预算为参考。 | 根据实际核查情况,按比例计分。成本节约率≥0不扣分,每低于2%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效益(20分) | 社会效益(5分) | 路灯亮灯率 | 路灯亮灯率=正常运行的路灯数量/总路灯数量×100%。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每低1%扣1分。 | 经评价小组现场抽查部分路段,路灯亮灯率为96.87%,未达预期目标98%,扣1分。 | 3 | 2 | |
路灯设施完好率 | 路灯设施完好率=正常运行的路灯设施/总路灯设施×100%。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每低1%扣1分。 | 经评价小组现场抽查部分路段,路灯设施完好率为96.87%,未达预期目标99%,扣2分。 | 2 | 0 | |||
生态效益(5分) | 路灯节能率 | 路灯节能数量与计划数量对比 | 达到预期目标得满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 被评价单位未提供节能改造相关资料,仍有520盏钠灯未进行节能改造,酌情扣1分。 | 5 | 4 | ||
可持续影响(5分) | 路灯管理体制及制度健全性 | 现行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对长远发展需要的满足程度 | 现行管理体制、管理制度能够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得满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及影响程度扣分。 | 路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现行管理体制还存在无法满足长期发展需要的地方,扣2分。 | 5 | 3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预算支出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满意度达95%(含)以上计5分,比目标值每减少0.01%扣0.0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合计 | 100 | 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