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衡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6:38 来源:财政局 作者: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预算单位:

现将《衡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衡财购〔2023〕19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留份额的填报

参照2022年我局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结合2022年度全区农副产品采购额及市财政局2023年对各县区下达的任务计划,我局向各单位下达2023年采购农副产品填报预留份额建议数(附件2)。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应在5月20日前根据2023年采购农副产品填报预留份额建议数(附件2)在“832平台”和“乡村振兴馆”分别完成2023年度预留份额的填报工作。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应在“832平台”注明相关情况,无食堂的单位应在“832平台”注明“无食堂”,可不填报预留份额。预算单位合并、撤销、更名,应及时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报备并联系“832平台”和“乡村振兴馆”更改相关信息。

二、预留份额的采购

各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在“832平台”和“乡村振兴馆”完成填报预留份额的采购。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在系统上传支付凭证和发票,确保系统交易完结,采购任务数完成有效。

三、强化考核管理

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是我区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各预算单位要做好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申报并按期完成采购任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将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同时省财政厅将对各市县的预留份额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附件:1.《衡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衡财购〔2023〕195号

2.《2023年南岳区采购农副产品填报预留份额建议数》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