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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10:34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新增

岳财字[2021]25号

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1〕3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监督检查时段重点为2019年1月至检查组进驻单位当月止,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会计法》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资产、负债全面清查工作,是否做好折旧会计账务衔接及日常核算工作,是否及时如实进行预决算公开等。

(二)是否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三)是否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其它违反财政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抽查)对象及检查组成员

人社局、街道办、童心幼儿园、黄竹中心小学。

检查时间:2021年8月-10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带队领导:洪爱民

检查组长:谭小华

检查组成员:监督评价股和财政局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三、其它要求

(一)被检查对象须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检查组必须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和检查工作规则,不得接收被检查对象礼品和礼金,不得在被检查单位就餐或接受其宴请,不得借机推销商品和服务等,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南岳区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