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岳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随机抽选,选定该区部分单位公开单位绩效目标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试点,旨在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建立“阳光财政”,全面树立既“重资金安全又重资金使用绩效”的理念。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预算单位需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进行细化,增添了“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在2016年部门决算中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内容。南岳财政局选定了区一中、安监局等23个单位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和南岳区财政局预算公开专栏公开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并已下文明确这几项公开工作将在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全覆盖。在网上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既是落实《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也是自觉履行“十九大”精神建立“阳光财政”、方便公众监督、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