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统筹安排科学使用,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南岳区于2015年12月底前在全区乡镇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单位包括三乡一镇一街道及其财政所共10个单位。改革历时已有8个多月,改革成效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了资金使用规范性。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实时监控,乡镇所有资金运行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中,“有预算按规定办理,无预算不得支付”的共识逐步形成,增强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从主观上、从源头上减少了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二是加速了资金支付效率。明确了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监控范围,加大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力度,从而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三是增强了资金调度能力。对乡镇暂未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全部归集到国库单一账户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调度能力有效增强,最大限度地集中了财力,加快本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今年8月中旬省财政厅对全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湘财库[2016]32号),南岳区等县区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受到了表扬,通报认为这些县区的改革工作部署及时,推进措施有力,规范高效,符合改革预期。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南岳区将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体系,提高国库管理水平,为南岳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