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铭
分管行政政法口和教科文口财政管理、乡财、农村综合改革、人事教育、税政法规、信息化、投资评审、局机关财务工作,联系纪检工作。分管行政教科文股、办公室、乡财中心、投资评审中心、机关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