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和落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暨自保地整治动员会议精神,4月25日下午,南岳区纪委监委集体约谈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久扬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彭建军提出相关要求,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华峰主持会议。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岳镇、寿岳乡、祝融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区林业局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上,通报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行为存在的12个方面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8个,下发监察建议书11份。
会议指出,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行为问题进行整改,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问题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要高,力度要加大,整治要出重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打折扣,把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一要有南岳人的主人翁意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严守红线底线,直面问题齐抓共管。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荣誉感,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形成合力,不能把所有责任推给属地。要有对自己负责和对南岳负责的胸襟,南岳衡山这座名山就是南岳人民的衣食父母,大家要尽责守好,严防问题日趋严重,防止我们队伍损兵折将,造成损失扩大。二要有党的干部的担当。我们不仅是党员,而且还是党的干部,应当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对讲情的、打招呼的、党员干部参与的要坚决拒绝和制止;对于行政审批存在只签意见不签名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压实审批人直接责任。要加强审批后的事后监管,不能一签了之。要加强执法,对于违建、未批先建、扩大规模建设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按照清单明细要求,明确责任,依规依法处理到位。三要有起而行之的行动。要迅速行动,不能坐道而论,贻误战机。对于没有行动或者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的,区纪委监委将追责问责,传导压力,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对违规在建的要立即叫停,防止顶风违法,有效遏制增量;对于存在的存量问题要及时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规范的规范,有效清除存量。区纪委监委对于问题整改成效将全程有效跟踪监督,确保上级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