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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2-02 20:18:11
来源:南岳区纪委监委  访问数:

 

1.建立文书处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整理归档制度。

2.凡属本单位归档范围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办公室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针对文书、会计档案、案卷档案的各自特点以及载体的差异,采用不同的保管形式和方法,保证整理归档质量。

4.各种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时间除特别规定外,一般都要在每年十二月以前整理归档。

5.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档案,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交接双方签字,做到手续齐全。

6.档案人员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做好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