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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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4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衡阳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衡阳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nanyue.gov.cn/nyqjyj,除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岳区教育局办公室。

2.申请形式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htt://www.nanyue.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南岳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南岳区独秀路57号

联系电话:0734-5662249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0734-5662249

通信地址:南岳区独秀路57号

接待投诉时间:(夏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