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岳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5:05 来源:南岳区统计局 作者:南岳区统计局

南岳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和南岳区统计局网上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岳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岳区祝融南路53号;邮编:421900;电话:0734—5661370。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2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安排直接责任人、业务主管员等3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2、《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完善了《衡阳市南岳区统计局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衡阳市南岳区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衡阳市南岳区统计局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南岳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情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我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单位绩效评估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衡阳市南岳区统计局信息系统发布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5、《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局每年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总数400多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是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指标情况;涉及统计、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等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党务公开等情况;年度计划与总结、公共服务白皮书等情况。

3、对2022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202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制度、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目前,我局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4、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便于公众办事,拓宽公众监督渠道,2022年,本局把"南岳区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另外,本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印发《南岳统计季报》、《南岳统计年报》、《南岳统计分析》、《统计年鉴》,公布咨询电话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加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仔细梳理,逐步扩宽公开面,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