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我局是区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牵头组织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各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意见;检查监督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和指导,协调、指导区直农业单位及涉农部门的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及农产品产销工作;负责全区农村能源建设及新型能源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等职能职责。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我单位收入预算为304.7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77.9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6万元,收入26.18万元。支出预算基本支出20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项目支出96.2万元。其中农业行政执法经费3万元,农机管理经费2万元,定点屠宰执法经费9万元,乡镇企业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农技推广经费2万元,扶贫工作经费2万元,能源办工作经费2万元,打击瘦肉精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农、畜牧产品检测中心经费15万元,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经费4.8万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万元,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经费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经费3万元,其它支出42.4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车运行费8.5万元。
南岳区农业局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