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及相关单位:
省财政厅湘财预〔2020〕37号和湘扶办发〔2020〕6号文件下达我区的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5万元,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分配到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具体分配额度见附表)。请各乡镇和相关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尽快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并将所选项目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要求尽快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指导。对未按期申请拨付资金、申报项目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单位将扣减当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并进行通报。
附: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分配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南岳区扶贫办举报电话:0734-5672026
衡阳市南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 项目金额 | 资金用途 |
南岳镇 | 85 | 特色产业(包括用于疫情因素资金项目) |
寿岳乡 | 40 | 特色产业(包括用于疫情因素资金项目) |
合计 |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