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 、《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区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5年度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171个,资金规模3.3亿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74个,1.7亿元;就业项目5个,0.02亿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7个,1.6亿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5个,0.02亿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4-5672026
12317、12345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1.南岳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南岳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南岳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表汇总表(12.13)
中共南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