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 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村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和公示、乡镇核查初审、区级审定等程序,现将监测对象新增名单予以公告。
附:南岳区监测对象新增名单
监督电话:5672026
南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