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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20 来源:WWW.NANYUE.GOV.CN 作者:
一、为提高我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处罚案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三、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逐级审批。动物卫生监督处罚案件由防检站承办,分管领导审核。重大案件的处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办理,执法人员在办案时,必须着装整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禁酒后执法,并不得向当事人索要钱物。 五、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超越职权办案。遇有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六、所办理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权限。 七、简易程序案件的罚款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对扣押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占有或者使用。 八执法人员办案时应当使用市法制办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并及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