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内部监督及制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20 来源:WWW.NANYUE.GOV.CN 作者:
为保障和监督本局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避免和纠正行政活动中的偏差和失误,保证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负责本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   二、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一)对本局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监督;   (二)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等进行监督;   (三)对本局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对本局的重大工作决策或专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五)对本局其他人员的行政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三、实施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5662272,由专人负责记录;建立走访制度,定期进行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考核;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请有关代表和特邀监督员参加,征求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   (二)内部自律制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四、实行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监督管理组织,配备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人员对政务公开内容有监督权,审核权,纠正权。有问题建议权及解决权,对拒不纠正错误的集体和个人有向上一级反映的权力和义务。 六、政务公开监督成员要带头执行上级政策,有收集干部职工意见向上反映的义务,在公开内容无异议时有责任和义务签署意见,做到监督到位。对干部职工不理解的问题,有义务协助做好解释工作。对干部职工要求解决的问题,要通过正当途径和程序解决,不能参与和支持上访,影响稳定大局。 七、政务内容公开后,对于干部职工及管理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由监督人员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 八、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实行全程监督和重点督查。 九、本局在实施内部监督过程中,对违规违纪行为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违规违纪情况,责令违规违纪者作出检查或调离执法岗位。   2、根据违规违纪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开除公职等处分。 3、违规违纪者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