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第三组对区农业局巡察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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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办的安排,此轮巡察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为期2个月,根据巡察的情况也可以适当延长。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第三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方式方法,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区农业局党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等有关会议;二是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三是组织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老同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监督等岗位人员和其他掌握情况的人员;四是受理举报,受理反映×××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五是查阅资料,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纪录、财务档案等资料;六是根据巡察中了解和发现的情况,巡察组经巡察办报批并同意后,有针对性地抽查《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七是走访调研,以适当方式对区农业局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下属单位或者深入群众进行走访调研;八是调查核实,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信访举报的问题以及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或线索,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和核实,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共性问题的了解,将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门机构予以协助,进行抽查解剖。
巡察组在区农业局工作期间,主要办公地点在区农业局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1397343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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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181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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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区政府办公大院区委巡察办第三组收,电子信箱:qwxcz201703@sina.com。同时在局机关区农业局办公楼一楼入口处设置区委巡察组举报信箱,欢迎大家和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