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南岳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南岳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8-06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岳区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有: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星期主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参与报区以上人民政府诉城市规划的审核;组织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的计划。监督检查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拟订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对耕地开发进行临战、检查验收。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政策性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拟定并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负责全区基准地价制定、调整发布工作。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价格,承担报区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批报批。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并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籍、征地、房产、地产等方面的测绘工作和其他全区性 重大测绘项目,依法管理本区地图编制工作 ,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全区矿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泉水等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行政监督。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新增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储备基金、基础测绘专项基金、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区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拟定全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工作办法;指导监督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交汇管理以及社会查询服务和登记信息发布;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簿的监管;负责不动产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审查;负责与各不动产审批机关的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区级不动产登记和颁证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国土资源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部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耕保股不动产登记地籍地产股用地股信息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 ,核定编制人数 67人,其中:行政编制 18 人,全额事业编制2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20 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56人,退休人员12人,临聘人员 11 人,暂借1台公务用车(无所有权) 

三、南岳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四、南岳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880.92万元,收入11782.8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493.59万元,降低45%,主要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减少,支出12342.4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644.54万元,降低41%,主要是项目减少支出相应降低,年末结转和结余321.3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892.48万元,支出共计910.97万元,比2017 年增加297.5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增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06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1占支出的66%,日常公用经费74.72万元占支出的8%,项目支出236.15万元,占支出的26%。比2017年增加297.54万元,增长49%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674.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5.13万元,占支出的84%,商品和服务支出73.53万元,占支出的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7万元,占支出的5%,资本性支出1.19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0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9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4.08比上年度减少0.42万元,全年接待批次430余次,接待人数2400余人。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上年度结转和结余7.06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66.94万元,支出10873.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3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2018年无重点项目,故不需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2万元,比2017 减少538.71万元,降低88%。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暂借一台车辆(无所有权)使用,无大型设施设备。 

六、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