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祝融街道办事处,区直和市管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南岳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岳政发〔2010〕13号)及《2016年度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岳发〔2016〕4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全区相关单位进行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份,具体时间与全区绩效考核同步。
二、考核内容
具体内容为依法行政考核量化标准(见岳政发〔2010〕13号《南岳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重点内容是行政执法案卷评议。
三、考核方式
2.区依法行政考核组将视检查情况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折算为各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