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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来源:南岳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15

    

    

    

    

    

    

  岳纪发〔20157  

    

    

  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当懒官昏官太平官等不良作风,根据区纪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做到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推动全区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55月至12  

  三、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应层级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一)工作落实不力  

  1、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受到省、市、区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2、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不落实,缓落实,打折扣,或组织协调不力,导致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环境保护、城建城管、教育卫生、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4、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导致所在部门或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  

  5、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转办件等不受理、不办理,未按规定期限办结回复的;  

  6、对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议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回复,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的。  

  (二)工作敷衍塞责  

  1、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贻误工作或影响工作绩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历史遗留问题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不及时处置,或者因处置不力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5、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缺位,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审核审批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互相推诿,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或能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时间,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所辖单位或下属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  

  8、发生舆情后,不积极应对处置,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三)群众观念淡漠  

  1、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推诿、久拖不决,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有其它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为官不为行为的。  

  五、工作措施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成立全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胡显西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谭湘生、区纪委副书记尹朝晖、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吴兴龙、区纪委常委全顺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由区纪委党风室主任赵伟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全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学习调研。1、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领悟吃透文件精神;2、组织召开座谈会。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工委、区信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以及部分区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献计献策。  

  (二)抓督促检查。1、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抽调专门力量成立为官不为整治专门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点穴式与地毯式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和区直单位进行检查,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监督;2、借助南岳电视台和南岳区政府网站,曝光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3、整合力量聚合力。建立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等多部门联席机制,定期汇总有关为官不为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公布举报电话(56639415663962),最大限度拓宽信访举报来源和渠道。  

  (三)抓查处通报。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自办或交办;2、对实名举报者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3、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例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4、对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曝光;  

  (四)抓上下联动。各乡镇纪委和区直单位纪检机构要同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区纪委党风室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举措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步骤  

  ()自查自纠(20155月初至7月底)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为官不为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专班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好学习讨论。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和讨论《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真正做到吃透文件精神。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三是认真查摆问题。各单位要自觉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整改阶段(20158月至11)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逐一整改销号。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三是强化建章立制。要对照本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存在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制定出台长效机制。  

  ()总结阶段(201512)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途径,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在 12 10 前将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区纪委党风室。(联系人:赵伟林,联系电话:5663941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不良倾向。专题整治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门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将对单位一把手予以严肃问责。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报道正面事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中共南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岳区监察局  

          2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