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岳云中学座落于校区后衡岳社区的三栋凹范围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经调查岳云中学在三栋凹范围上世纪四十年代就由校友捐资建筑三栋房屋,并1986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岳房国字第181号),因疏于管理现房屋一经经拆毁或倒塌。根据校方所提供的2003年10月《关于三栋凹山林权属调处协议》、2011年5月“三栋凹权属听证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权属资料表明:三栋凹红线范围内的林权及地权归岳云中学所有(附红线图)。根据土地登记相关规定,需对其土地进行确权公告。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权属资料,到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南岳区芙蓉路68号)二楼国土办证大厅地籍股进行书面申请复查。对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确权登记发证,特此公告。
南岳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