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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岳国土告字【2011】0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29

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岳国土告字[2011]02)  

岳国土告字[2011]02    2011-10-25  

  经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位于金月村107国道以西至兴隆村止观桥,面积为215940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宗地编号:

 201102

宗地面积:

 21594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月村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1.01-1.7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

 35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9326.94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11140800

挂牌截止时间:

 201111251630

备注:

 该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业用地:35.5%,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64.5%,使用年限为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1025日 至 20111125日 到 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20111114日 至 20111125日 到 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1123163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112516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2
号地块:201111140800分 至 201111251630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有意竞买者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区国土资源局四楼用地股报名应价。应价者须在第一次递交竞买申请书时,向区国土资源局缴纳6000万元应价保证金,报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竞得者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成功后,7天内付清成交价款(含6000万元保证金在内),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所有款项一律以现金或支票支付。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四楼用地股
    
联 系 人:赵先生 13873406859
    
联系电话:0734-567981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衡阳市南岳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