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依规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南岳区岳庙广场18号(原北正街45号)一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后的剩余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且承担房屋评估工作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自愿报名,此次报名的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否则作废,经按规定程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评估范围
南岳区岳庙广场18号(原北正街45号)国有土地上房屋。
报名条件
已纳入衡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的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2级(含2级)以上;
具有良好执业信用记录。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价格评估机构简介;
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拟投入该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报名地点:南岳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3室。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18时。
报名联系电话:0734-5662350
特此公告
南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