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南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要求,我区完成了《衡阳市南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于2024年6月30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公告。
附件:
1.《衡阳市南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
2. 主要图纸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南岳区等8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1、衡阳市南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南岳区等8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湘政函〔2024〕78号)(202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