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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南岳云雾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2-12 15:31:00

  南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南岳云雾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市管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茶叶产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茶叶产业在促进旅游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茶叶产业提质升级的意见》(湘政发(20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七届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切实强化“南岳抓农业就要发展茶叶产业、茶叶产业是南岳农业的战略支柱和核心”的理念,围绕“整合规范、拓展提升”的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产业提质增效和茶叶品牌营销为核心,以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原则,以科技投入、品种更新、品质改良、品牌做大做强为抓手,以“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的管理模式为主体,把公司、茶叶合作组织、茶农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进茶叶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化、加工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实现茶叶产业规模、质量、效益持续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计划用5年时间(2016年-2020年),全区建成15000亩的高山优质茶园,年产鲜叶2300吨,年加工干茶760吨,实现年总产值3.6亿元,创利税1000万元。把全区茶园改造提升成“优质高效的茶园、风光秀丽的公园、休闲养生的乐园”,促进农业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既打造南岳旅游特色产品,弥补南岳旅游购物的短腿,又拉长产业链,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茶叶销售、茶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

  三、实施计划

  1、打造湖南最大的高山有机茶基地,提质改造现有茶园8800亩,新开高标准茶园7000亩;

  2、打造观光休闲体验示范茶园1-2处;

  3、创建国家、省级茶叶龙头企业1-2家;

  4、打造南岳云雾茶都;

  6、注册和管理好“南岳高山云雾茶”、“南岳云雾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创立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

  7、研发禅茶、寿茶系列产品,开发2-3类新品种;

  8、举办好“中华茶祖节•南岳祭茶大典”,并将其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奖扶政策

  (一)基地建设管理。

  1、新建茶园、老茶园台刈复壮及抚育奖励。①凡在南岳区范围内、海拔300米以上连片新开50亩以上的标准茶园(山坡成梯,园地平整,沟、渠、路畅通,基础设施完善),且全部种植碧香早、湘波绿2号、福鼎大白等系列优良品种的,每亩奖励600元;已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进行建设的,区级不再奖励。②老茶园按标准要求进行台刈复壮、按有机茶生产标准搞好抚育管理并经验收合格的,当年每亩奖励400元。③建成后的新茶园和台刈复壮的茶园,其抚育管理从第二年起连续扶持2年,按有机茶生产标准搞好抚育管理并通过检查验收的每年每亩奖励200元。

  2、投产茶园的鲜叶销售、抚育管理奖励。

  补贴对象:区内有茶叶基地的加工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组织、茶农。

  补贴条件:在区内成立了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农加入了当地的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专业合作组织与茶农签订了代收鲜叶收购合同;茶叶合作社与区内的茶叶加工企业签订了鲜叶销售合同,茶叶合作社当年按合同约定将鲜叶销售给区内茶叶加工企业;茶叶加工企业与茶叶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时商榷好收购时段、日收购量、鲜叶收购标准、价格,茶叶加工企业根据鲜叶的出产时期安排好鲜叶收购和加工,合作社根据合作社成员茶园面积有序安排采摘。

  补贴标准:①当年茶农按有机茶的生产标准搞好了茶园抚育管理,并向当地茶叶专业合作社销售春茶每亩不低于70斤手工采摘的鲜叶,鲜叶质量符合高档绿茶生产标准;夏秋茶每亩不低于240斤机采茶或手工采茶,质量符合机械茶制作标准,每亩奖励105元;②有基地的茶叶加工企业,当年按有机茶的生产标准搞好了茶园抚育管理,春茶每亩不低于70斤、夏秋茶每亩不低于240斤鲜叶采摘量,每亩奖励105元。

  3、奖励申请领取程序

  ①申请新建茶园和老茶园台刈复壮及抚育奖励程序。新建茶园和台刈的茶叶加工企业、合作社、茶农在项目实施前先向区茶叶办提出申请,经茶叶办与乡镇现场踏看后,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按标准给予奖励。

  ②申请投产茶园的鲜叶销售、抚育管理奖励程序。与本区茶叶加工企业签订了销售合同的茶叶专业合作社,凭当地茶叶加工企业的收购凭证、当年茶园抚育面积验收表到区茶叶办兑现奖励,合作社根据开出的收购凭证、茶园抚育面积验收表兑现奖励给茶农。有基地的茶叶加工企业,凭“南岳云雾茶”、“高山云雾茶”销售凭证和当年茶园抚育面积验收表到区茶叶办兑现奖励。

  4、茶叶特色种植保险费用。区内茶叶基地特色种植保险由区茶叶办统一办理,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二)茶叶加工企业。

  补助对象:南岳区内注册并且使用“南岳云雾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南岳高山云雾茶”商标的茶叶加工企业。

  补助标准:

  1、争创龙头企业奖励。与合作社签订不低于3000亩的收购合同或公司自有基地不低于500亩的,首次获评国家级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2、新品种研发奖励。研发南岳云雾茶叶系列新品种并上市,新产品参评获得权威机构认定并颁发证书的:国家级奖励2万元,省级1万元,市级3000元,如获得特别重大荣誉奖的另行给予奖励。

  3、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税收奖励。与本区茶叶专业合作社签订不低于3000亩鲜叶收购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保护价最低标准不低于农民的采摘和运输成本)或自有茶叶生产基地500亩以上的公司、合作社,且年上缴税收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当年奖励3万元,上交税收每增加5万元,奖励8000元。

  4、新增茶叶加工生产线奖励。与本区茶农签订了收购合同或自有基地不低于200亩,按照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每新建成1条年加工能力在20吨以上的标准化流水生产线,经验收合格后,每条生产线奖励10万元。

5、创立知名品牌奖励。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区内注册的茶叶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湖南省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以上均含市里奖励)。 

  6、信贷支持。对因扩建茶叶加工厂房、更新加工机械设备、加大营销投入等需要贷款的区内茶叶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银行信贷部门给予优先支持。其中贷款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贴息补贴。企业凭银行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申请领取利息补贴,当年最高利息补贴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省市贷款贴息项目的区级不再补贴。

  7、茶叶企业、合作组织建设用地政策。茶叶加工企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中需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时,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三)品牌营销

  1、将“南岳云雾茶”设定为全区统一公共品牌,通过政府主导、协会主体、茶企共创,进一步加大营销和促销力度,努力将“南岳云雾茶”品牌打造成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

  2、将“南岳云雾茶”品牌的宣传纳入南岳旅游促销范围,进行统一宣传和形象打造。

  3、在区内统一规划的南岳云雾茶都区域内新开茶叶、茶具、茶楼等销售门店,且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门面租期3年以上(包括业主自有门店),面积30平方米以上(门店只经营与茶文化有关的内容),每个门店连续奖励三年,每年奖励15000元,一年一兑现。区内茶叶加工企业有自己生产产品的必须在南岳云雾茶都开设销售门店,否则不享受区内所有奖扶政策。

  4、在衡阳市区域范围外开设“南岳云雾茶”专销门店,办理了销售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房屋租期3年以上,每年奖励2万元,连续奖励三年。

  5、支持每年举办中华茶祖节•南岳祭茶大典等“南岳云雾茶”宣传促销活动,鼓励参加各类茶叶博览会、展销会和品牌推介活动。

  (四)茶叶质量安全管理。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有机茶系列认证、基地农业投入品档案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各类茶叶专业技术培训。

  (五)激励开展茶文化体验活动。

  基地开发茶叶旅游产品,当年累计接待人数3000人(南岳区外户籍)以上的,给予5000-10000元(根据接待人数确定)奖励。

  (六)贡献奖。

  对推进南岳云雾茶品牌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茶叶公司、合作组织和个人,给予2000-10000元(根据贡献多少)奖励。

  五、工作措施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区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农业、财政、发改、林业、国土资源、规划、水务、商务经信、文广新、宗教、旅游、工商、税务、质监、药监、农商行、农行、茶业协会、南岳镇、寿岳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茶叶办负责每年的计划安排、项目的实施,《茶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关茶叶政策的咨询和日常工作管理。寿岳乡和南岳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科学规划,加强服务。一是制定南岳区《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和品牌营销战略。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做好跟踪服务。技术人员要驻村进企,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茶农和企业从业人员的科技培训,搞好技术指导。三是突出重点,办好样板。为打造好景观茶园,选择茶园连片500亩以上,交通便利,景观效果好的地方创建示范园,促进茶产业的发展。

  3、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一是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二是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茶叶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三是整合涉农资金进行投入;四是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五是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茶叶产业发展。

  4、保护品牌,加强监管。围绕健康绿色有机的市场消费理念,全面推行生产、采摘、加工、检测、包装、销售全程标准体系。区茶叶办、茶叶协会要做好“南岳云雾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南岳高山云雾茶”商标的管理使用工作,制定好产品质量标准和商标准入、退出机制,并签订好有偿使用合同,规范行业管理;农业部门要做好原产地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食品药品、质监要加强茶叶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茶叶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南岳云雾茶”商标的个人和集体。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提高和维护“南岳云雾茶”的品质水平和市场信誉,确保品牌做大做强。

  5、严格标准,兑现奖励。严格按《茶叶产业发展规划》中的计划和标准实施,按《茶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奖扶政策,调动茶农、合作组织、茶叶加工企业的积极性,推动茶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南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