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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4 10:49:00

南岳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源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全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选拔学术带头人工作;承办国、省管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呈报、服务工作;参与选拔市管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疗养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的审批和工龄计算有关工作;承办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训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全区特殊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人才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奖励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劳动模范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完成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制定本局工作制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局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接待联络、后勤、保卫和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和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负责全区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和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人民来信来访进行登记,接待上访群众;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催报和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维护;负责全局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奖惩、计划生育、群团活动及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文印、印章、小车及人事档案管理;制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包括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区编办、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负责对职责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它重点工作。

组织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定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人力资源股(加挂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牌子)

负责编制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审核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登记、交流回避、职位聘任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职务任免(聘用)、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及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区直行政机关及政府序列事业单位科以下(不含科级)工作人员的调配、调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以及其他政策性安置调配工作;配合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选拔学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工作;承办国家、省管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呈报、管理工作;参与选拔市管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调整、审核和职数的下达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考核、综合管理全区初级评委会,指导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初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参评资格,审定并下文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发证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注册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

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和福利;负责区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晋升、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异动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新录用的公务员(干部)、招收工人的工资定级审批和建卡工作;管理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工作和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资晋升工作及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因工(公)伤残待遇的确定及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查工作;负责处理因工(公)伤、亡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问题;指导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休假、疗养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的审批和工龄计算有关工作;承办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及待遇审批工作,承办区级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的审核工作。

(四)就业与社会保障股(加挂工伤股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以及政府授权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和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全区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区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特殊群体就业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拟订全区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工伤认定的受理和调查、 上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审核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年检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工作。

(五)基金监督股

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监督全系统财务制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和监督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管理规则,审核各项基金缴费基数,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按有关章程设置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人社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与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核定编制人数 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4 人,全额事业编制 6人,后勤编制1人。2018年初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 3 人。另有人力资源中心自收自支人员16人暂列人社局,人员经费暂列人社局部门专项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1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万元,其他资金收入130万元.2017年收入683万元,2018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21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中正图书馆的账务挂靠与新办公楼建筑收入

2、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1230万元。1、基本支出12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房屋建筑与构建支出668万元;大型修缮支出34万元; 2018年支出较上年增加764万元

 

3、结余情况:年末无结余。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 

2018“三公”经费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三公”经费3.1万元,2018“三公”经费比2017增加105万元,接待批次为50次,接待人数为500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培训业务增多,接待业务增多。

2.会议费

2018年会议费开支0万元,2017年会议费开支0万元,2018年比2017年会议费减少0万元。

3.培训费

2018年培训费开支3.4万元,2017年培训费开支0万元,2018年比2017年培训费增加3.4万元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重点项目情况:2017年3月中正图书馆修缮工程项目挂在本单位账务上

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主办:中共南岳区委、南岳区政府 承办:南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34-566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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