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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8-10 17:14:00

  近日,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岳办发〔2018〕44号)(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那么究竟什么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对接下来的农村发展有何影响?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主线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三权分置”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中央多次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一定意义上讲,土地问题就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2016年4月25日,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三部曲”是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不断创新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安排,始终遵循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的权利,在推进过程中环环相扣、循序渐进,其过程像一个“三部曲”,不断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开放之初,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解决吃饭问题是当务之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户家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两权分离”,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使几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这是我国农村改革重大成果,是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成果。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中央又部署开展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向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进一步夯实了制度根基。

  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相当一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顺应这样一个发展现代农业的趋势和农户保留承包权,愿意流转经营权的需要,现在又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中央这些重大的政策和新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三部曲”。“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安排,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权分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

  “三权分置”是重大改革的核心内涵

  “三权分置”是重大的改革创新,内涵丰富。概括地讲“三权分置”是指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这“三权”分置并行。

  在这个框架下,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又派生出经营权,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这三者统一于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三权分置”的三点重要意义

  第一,它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改革开放之后确立的基本制度。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应该说“三权分置”展现了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它是不断往前走、不断发展的,因为它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小规模的一家一户的经营有它的基础性意义,同时也面临着规模小、竞争力不足、现代因素引入不畅等问题,通过这个制度设计,既保持了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同时又使土地要素能够流动起来,所以说它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了新的持久的活力。

  第二,开辟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实行“三权分置”,在保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赋予新型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这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开辟了新路径。

  第三,它还有重要理论意义,丰富了我党的“三农”理论。“三权分置”实现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有利于促进分工分业,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增加财产收入,土地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所以它是充满智慧的制度安排、内涵丰富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权分置”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魅力,是习近平同志“三农”思想的重要内容,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