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省级年度抽检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1批次)
在省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中,对涉及本辖区食品经营单位1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的处置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表)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核查处置结果 |
1 | SBJ24430000004439214ZX
| 鲜鸡蛋
| 2024-06-26 (购进日期) | 多西环素项目
| 衡阳市南岳区粤客隆商场有限公司
| 衡阳市南岳区粤客隆商场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南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