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以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近日,南岳区总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符江波参加学习,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符江波指出,《条例》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符江波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工会干部全员学、职工群众普遍学"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点,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内外力量,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强大工作合力。全区各级工会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头雁效应"。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区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协同配合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格局,依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
三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全区各级工会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工会法》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法律知识。要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与职工权益和工会事务相关的各种问题,切实提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工会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工会的主责主业,真正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