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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法"枫"景正好】七年欠款引纠纷,能动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28 11:55:52 作者: 来源:nysfj

    【岳法"枫"景正好】七年欠款引纠纷,能动调解促和谐

 

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工程款七年之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积极引导协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6年上半年,原告成某为被告刘某施工建设一栋四层的楼房。建设施工完毕后,被告刘某尚欠原告成某125000元的工程款并出具欠条。刘某仅在2020年9月25日支付3万元工程款,剩余款项至今未支付。成某无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并在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情、核实金额,以及纠纷产生的原因,以确保更好地解决问题。考虑到被告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法官认为一判了之并不能很好的实际化解矛盾,双方若能协商解决纠纷,将有助于合同义务的自动履行。终于在承办法官的主导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原告从2025年8月开始用一楼门面20年的使用权抵销工程款及利息,矛盾纠纷得到了平稳的化解,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在民事案件的办理中,法官有时候不仅仅是裁判者,也是纠纷解决的引导者和协调者。南岳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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