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岳高端旅游酒店及商业综合体招商引资协议》的法制审查意见
区人民政府:
《南岳高端旅游酒店及商业综合体招商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已收悉,经组织法律顾问及法制工作人员研究讨论,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 完善《协议》主体甲乙双方的信息,即南岳区人民政府及东莞市衡威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南岳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