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中共南岳区委书记 刘浪
(2025年2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法治南岳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法治建设高效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重点执法单位开展集中述法评议,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实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专家论证、可行性评估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制度,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深化法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满意率均为100%。
(二)法治教育成效显著。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完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次。同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二是积极释法普法。完善法治网南岳子网站、法治南岳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多维普法平台,开辟法治栏目,通过鲜活案例传递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深入开展"法律十进"和各项主题普法活动,全年共组织大型普法活动41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万余份,不断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水平。三是自觉遵法守法。稳妥推进人口小县小区机构改革,对9个新组建的、职能职责调整较大的区直党政机关"三定"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公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三)法治赋能增效提质。一是以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南岳区营商环境"九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容缺+承诺""并联"审批,坚决从严打击破坏投资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公正市场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诚信经营"红黑榜"制度化、常态化,引导经营门店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深入开展旅游环境整治"雷霆行动",及时高效处理涉旅投诉纠纷,签收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涉旅投诉下降七成,相关经验在全省推介,全区旅游环境不断优化。二是以法治赋能矛盾化解。全面推进诉访分离,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7.28"自然灾害事件和2025年"1.1动力滑翔伞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发挥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动全区信访法治化建设走深走实。三是以法治赋能公共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点)建设,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供零距离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件,推动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人才短缺,行政复议专业力量不足、部分部门单位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单位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等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一把手抓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科学合理谋划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夯实法治保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法治队伍。
三是进一步深化法治赋能。一体推进法治南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推进法治赋能社会治理,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