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蹇卓轩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现将一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针对“三重一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一体谋划、整体推进。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了2名专业的律师作为我局的兼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作用,有效防范了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在过去的一年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涉法事务工作10余起。三是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机制,包括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法治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2次,累计培训达100余人次,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文书。局党组成员带头学原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每月一法”及“自然资源大讲堂”“林业大讲堂”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各类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林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到学习内容。三是开展以案促学。从历年自然资源执法案卷、林业行政处罚档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中筛选出非法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典型案例,定期开展案例分析研讨会,邀请律师、一线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分享案例处置过程,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学习。
(三)坚持依法行政,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年处理行政处罚案卷10起,通过“回头看”对所有案件进行法治审核;对管辖区域实行无缝密集巡查,有效竭制“两违”建设的发生,2024年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9份,拆除违规建筑6次,有效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衔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组织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目前我局具有执法资格证人员15名。三是推进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全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16余次,解决了一批自然资源、林业执法难题。四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组织行政复议3件,行政应诉2件,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件,办结率达100%。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方面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林业法律法规。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同时积极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利用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加强基层普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关键点,将普法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执法人员落实普法责任。2024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景区”“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深入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法治宣传效果不够理想。法治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创新不足,对不同群体的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和形式难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工作,强化学法考试结果运用,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是深入调研群众需求,结合不同群体特点,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守法意识。
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四是加强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制度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为自然资源、林业领域的法治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