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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减免企业租金的通知

岳财字[2020]44号

发布时间:2020-09-15 17:02:14 作者: 来源:区财政局

各相关企业:

为帮助企业解难纾困,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发展,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衡政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申报减免企业租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均属于南岳区;

(3)企业信用良好,无拖欠缴纳税款等情况;

(4)企业所属行业为中央、省、市确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因延迟复工复产受到明显影响且市场前景良好的工业企业,以及粮油、生猪、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季节性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旅四大类)。

二、减免租金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一季度场地租金,减半征收二季度场地租金。

三、企业申报资料

企业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南岳区2020年企业减免租金申报表(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在减免租金申报表中填列房屋场地租赁及申请减免租金的相关信息,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向房屋出租单位、财政部门申报并提交。

2.财政部门会同房屋出租单位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信息汇总成《南岳区2020年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将减免租金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并同时予以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按程序对企业租金进行减免。

联系电话:

南岳区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联系电话:5677549、5681216

附件:南岳区2020年企业减免租金申报表

南岳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南岳区2020年企业减免租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承租房屋场地

坐落位置

租赁合同

起止时间

年租金金额

申请减免金额

申报企业

所属行业

备注



















出租单位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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