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南岳区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积极开展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近日,由该区人民政府牵头,从林业、财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街道办)抽调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的函》相关规定,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方式,科学开展动物处置工作。
本次开展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是经过科学评估,选择合理地点,由驯养繁殖户积极配合开展的一次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此前,该区林业局会同财政局、南岳镇、祝融街道办、衡岳居委会、红星村、扶贫办,深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数量核查,核查第一批野生动物补偿对象2户,涉及补偿物种为竹鼠435公斤。现场核实以后,及时给养殖户做好政策宣传和安抚工作。下一步,该区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陆生野生繁育主体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