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应急〔2022〕3号
关于印发《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重点企业,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已经区应急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编制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区应急局执法工作计划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法定职责、我局委托权限和本地实际,依法、科学合理、认真编制乡镇街道本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报区应急局批准。
二、科学合理编制部门执法工作计划。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区应急局备案。
三、建立各类数据平台,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或行政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程序收集的证据、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发和送达的法律文书等资料,都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的情况,作为尽职免责和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报送执法工作计划和有关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于5月20日前将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区应急局备案。区应急局将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调度。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 9日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25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2020〕5号)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南岳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摸清属地监管对象的数量,按照行业、地域、级别管辖的划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数量、经费和装备水平实际,综合考虑影响执法工作的各项因素,编制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确保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科学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做到“三坚决两确保”,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防灾减灾形势稳定向好。
四、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均为重点单位。二是较大规模的工贸、商贸企业(酒店、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四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五是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六是特种作业人员执证情况。七是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八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九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十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五、案件办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办案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全局务必要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依法治安。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
(三)创新执法手段,全面应用执法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执法计划时,发现本部门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和其他法律措施,并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按“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要及时送交当事人,并在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复查;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四)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南岳区公安分局,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社会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动各部门运用《安全生产法》执法落实落地。要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六)铁腕查办重要典型案件,发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治国重器,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地学法、信法、崇法和正确执法,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要典型案件,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附件1
2022年度南岳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
重点企业计划
一、定点检查对象
从重点检查单位数据库中抽取30家单位纳入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定点单位行政检查对象计划,其他监管行业领域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列入年度行政检查对象计划。
1、危险化学品行业(3家):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分公司南岳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衡阳分公司寿山加油站、衡阳市南岳南旅加油站。
2、烟花爆竹行业(8家):衡阳市南岳区独秀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南岳区海哥喜商铺、南岳区水濂村村级农家店、谭正庚生活便利店、南岳戴根秀便民商店、衡阳市南岳区月娥南杂店、衡阳市南岳区罗建平副食店、衡阳市南岳区烧田村村级农家店。
3、重点工贸行业(19家):衡阳市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粤客隆商场有限公司、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岳超市分公司、衡阳市南岳区欣胜超市、衡阳市富临建材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逸山逸水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寿岳国际大酒店、衡阳市南岳区东方泉水疗会所酒店、湖南衡阳华开大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金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财富山庄、衡阳市南岳君雅云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衡阳万怡清卿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财神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豪泰酒店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区福地昌荣酒店有限公司、湖南简桥酒店有限公司、湖南省总工会南岳职工休养所、衡阳市南岳区天际桃源大酒店。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技术规程》;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四)《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四)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六)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七)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三)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四)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五)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六)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行政检查以执法检查文书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工商贸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
附件2
南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
局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对全区应急系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有效性进行动态监督,督导全区应急系统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及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事项落实,对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对局本级机关股室、执法大队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进行合理性审核。
二、执法监督对象及主要工作
监督对象为局机关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和受委托执法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监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三、执法监督方式方法
执法监督工作按以下方式进行:
1、专项监管行业领域执法监督。政策法规股2022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监管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可从局本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选择进行监督,具体监管领域的确定采用随机方式进行决定。
2、对乡镇、街道监管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实施监督不少于1次。对各乡镇街道执法监督组织和实施,由政策法规股制定专门计划报分管副局长批准后执行。
四、执法监督要求
1、工作方式以随机检查为主,也可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公平公正对待和处理问题,注重执法监督与业务帮扶相结合。
3、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撰写执法监督报告,并提交局务会议进行审议。监督报告评价要实事求是,客观理性。
4、工作结束后应当发出执法监督工作通报,通报问题要事实清楚,中肯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