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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4批次)

发布时间:2022-09-22 16:42:57 作者: 来源: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4批次)


我局在食品抽检工作中,对涉及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的处置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表)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核查处置结果

1

XC22430412570804315

原味葵花籽

2022-5-25

(购进日期)

过氧化(以脂肪计)

衡阳市南岳区心悦超市

衡阳市南岳区心悦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南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

NCP22430412570804313

长豆角

2022-5-31

(购进日期)


倍硫磷

衡阳市南岳区心悦超市

XC22430412570804315检验批次并案处理

3

XC22430412570804287

黑芝麻


2022-5-25

(购进日期)



酸价(以脂肪计)

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南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

NCP22430412570804328

红小米辣


2022-5-26

(购进日期)


镉(以Cd计)

衡阳市南岳区粤客隆商场有限公司

衡阳市南岳区粤客隆商场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南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 1、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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