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充分动员各方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媒体资源,向全社会彰显全镇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通过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到各级对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氛围,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通告》;
(四)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的通知》;
(五)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精神;
(六)突出宣传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打击、整治措施和成效;
(七)集中报道专项斗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正面专题报道查办的重大案件,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宣传方式
(一)加大媒体宣传。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围绕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措和成效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作用,实时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通报,公布举报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与参与意识。
(二)全面社会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国道沿线护坡、广场、公交车停靠站、小区入口等场所,张贴标语、粉刷标语、拉横幅、设置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村村响,巡逻车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基础知识;协调辖区宾馆、经营门店、以及单位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结合“平安四型小区”和“平安村”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员、驻村辅警、村(社区)干部、“红袖标”队伍的作用,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流动方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党员活动宣传。把年度党员组织生活计划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党课,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集中学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不涉黑不涉恶承诺书》,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测试,让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中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把这项工作摆在政治的突出位置上来,纳入重要日程;要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层层分解任务,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责任,理清工作思路,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式,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宣传工作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宣传手段,丰富报道内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切实增强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吸引力、公信力。
(三)准确宣传,关注导向。严格遵守各项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所有宣传报道要实事求是,规范性提法和使用的数据必须正确。对敏感、热点问题,注重解疑释惑。凡是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稿件必须及时请示并报送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避免出现错误的言论和观点。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村(社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再动员再部署,对宣传工作落实不力的,或因虚假宣传、宣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镇纪委、督查室将不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