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镇2018年度村(社区)“两委”班子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及村(社区)干部
责任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进和完善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工作,发挥绩效考核杠杆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推动我镇各项工作发展,根据《衡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衡组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村(社区)“两委”班子、“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镇联点领导及联村干部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班子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述职测评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力求科学、全面、准确,绩效工资不得“平均发放”,必须拉开一定差距。
三、时间安排
1月10日前将考核实施方案报区组织部、区民政局。
1月15日前完成镇级述职测评(村述镇评)。
1月22日前各村(社区)完成村级述职测评(村述民评),各分线领导、站办所完成对各村(社区)班子及个人的目标考核评分。
1月2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考核成绩汇总并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等次,报区组织部、区民政局。
四、考核内容
分别对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进行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乡风文明等方面,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为导向,突出“绩”的考核,绩占比不低于50%。
五、组织考核
采取述职测评和目标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述职测评。乡镇述职测评:主要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站办所负责人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述职,驻村工作队队长代表驻村工作队进行述职,参会人员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进行评价打分。村级述职测评:主要由联点领导、联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队员逐个述职,参会人员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镇联点领导及联村干部进行评价打分。
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述职测评包含“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选项,分别按照1、0.8、0.6、0的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不计分。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述职测评均按百分制计算得分。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述职测评由乡镇述职测评、村级述职测评组成,各占50%,驻村工作队队员以村级述职测评为准。
2、目标考核。对照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建和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及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由镇各分线分管领导及各站办所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评分,目标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得分。
六、综合评定
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综合评分,均按百分制计算。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综合评分=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考核得分×70%+述职测评得分×30%;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综合评分=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综合评分×20%+个人目标考核得分×60% +个人述职测评得分×20%。
根据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综合评分,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1、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村(社区)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为“良好”或“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75分(含75分)以上,评为“一般”或“基本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60分(含60分)以上,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应评为“较差”或“不称职”等次。
村(社区)“两委”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建制村(社区)总数的20%;村(社区)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乡镇村(社区)干部总数的20%。
2、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其他村(社区)干部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村(社区)干部有严重违法违纪情形,已经调查核实的,直接确定其为“不称职”等次。村(社区)干部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未有结论的,暂缓确定其等次,待结果出来后视情形再确定考核等次。
七、备案通报
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并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党员群众通报年度考核结果。
八、结果运用
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允许奖励班子5000元,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奖励2000元。
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基本报酬直接挂钩。村(社区)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20%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00%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7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报酬。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主干,且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以优先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社区)干部,镇党委将进行警示谈话,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是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应予以免职,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应劝其辞职、责令辞职或按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驻村工作队测评情况上报区驻村办。
联点镇领导及联村干部测评情况作为年度个人评先评优参考依据。
九、强化领导
成立南岳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及村干部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谭庆年
副组长:旷光辉 陈向华 于乐胜 郭铁梅 戴卓竞
成 员:旷泽坤 王国平 易仕梅 蹇卓轩 李 鹏
石 琪
按照分线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党建考核、述职测评和综合评定由陈向华、戴卓竞牵头组织指导实施,行政工作及干部个人的目标管理考核由于乐胜、郭铁梅牵头组织指导实施,镇纪委负责监督。镇党委书记是村(社区)干部考核第一责任人,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违反考核纪律的,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