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镇在既定时间节点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17〕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事关百姓安康、民生福祉。
2014—2018年来,南岳镇人民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产业扶贫覆盖率达到80.6%,贫困率从2.34%降低至0.25%,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上学难、看病难、住房与饮水安全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当前,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13户1131人。已脱贫265户1012人;未脱贫48户119人,均为低保贫困户,其中22户低保兜底贫困户,他们的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对于已脱贫户,按照省人民政府实行“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持续开展帮扶举措,坚决防止返贫。对于未脱贫户,要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造血输血相协同,合理确定脱贫时序。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六个精准”“四个一批”“十大举措”。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充分释放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潜力,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
三、基本要求
1.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真脱贫。
2.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3.坚持持续创新帮扶举措。创新帮扶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期的关键一招,各村、社区在帮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坚持开发式扶贫,积极转变扶贫模式、探索扶贫新业态,扶贫模式由偏重“输血”向“造血”转变。
4.坚持农旅融合绿色发展。有效利用景区资源优势,让旅游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更多的贫困群众,为他们创造新的增收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脱贫目标
2018年计划脱贫4户15人,计划2019年脱贫44户104人。到2020年底前,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得到保障,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年人均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贫困村(水濂村)全面完成“12+1”任务,即实现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等“六到农家”,就学、就医、养老、低保、五保、发展集体经济得到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贫困村(水濂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五、重点工作
(一)增强产业扶贫实效。一是坚持“四跟四走”产业精准扶贫思路。逐步完善水濂、紫峰、光明、樟树桥、枫木桥、荆田、双田、黄竹村“一村一品”及新村、烧田村“多村一品”产业扶贫模式,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增收脱贫,健全到户到人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力争贫困户与利益联结的法人(企业、合作社等)结成产业发展利益共同体。二是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壮大一批贫困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资产收益等产业扶贫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与贫困户产业发展共同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带动贫困户稳步脱贫。三是大力扶持个人产业发展。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引导、鼓励、支持贫困户发展个人产业。坚持政策标准,加大扶持力度,应补尽补,培育壮大一批个人产业户;结合金融、就业创业、教育等扶贫政策,进一步扩宽扶持广度,多方面为发展个人产业的贫困户提供资金、技术支持。
(二)推进旅游扶贫发展。大力发展本镇休闲农业和特色文化旅游业,扶持发展农业合作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发展步伐,重点推进红星村“骑行主题村落”、水濂村“月光下的村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建设,各村、社区通过因地制宜规划旅游开发项目,开发具有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吸引外来投资,积极引导旅游资源要素入股分红带动创收扶贫,构建旅游发展项目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和间接地帮扶本地区贫困群众,带动其稳定增收。
(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
(四)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方面,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把好小额信贷申请第一道关口,要切实保障对因缺资金致贫的贫困户小额信贷需求,对有自主创业愿望,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家庭,要做到应贷尽贷。扶贫特惠保方面,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保障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初发重大疾病(30)种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住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底线。逐步完善新增贫困人口的扶贫特惠保,切实保证100%的覆盖率。
(五)全面落实教育扶贫。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各村、社区“两委”同驻村工作队要对贫困家庭就读学子登记造册,全面落实“雨露计划”“泛海行动”“贫困幼儿入园补助”“普高国家助学金”“中高职助学金”“贫困学生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免教辅费”等教育扶贫政策。从民政救助专项经费里拨出部分资金,对我镇就读大学的贫困学生进行专项资助。切实降低贫困家庭学费负担,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教育,着力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六)有效实施健康扶贫。将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强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临时救助、医疗特惠保补偿、财政兜底等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负担大幅减轻,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七)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区住建局制定的文件标准,落实各级补助资金。通过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后盾单位筹集资金、扶贫办补助资金等措施,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改造一户,销户一户,确保完成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无房户4户,D级危房8户,C级危房21户)。对处于自保区(核心区、缓冲区)、控规区的无房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过渡费安置、原址重建、加快棚户区改造等解决方案,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有所居。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八)切实加强保障性扶贫。低保兜底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手段,是解决深度贫困问题的必然举措。一要稳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通过低保保障48户未脱贫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对其中的无房户、危房户通过安置、重建和集中供养保障其住有所居;各村、社区、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做入户工作时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困难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二要建立低保五保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家庭收入无可靠来源和家庭财产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或整户无劳动力、无力脱贫的贫困对象要及时纳入;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超过保障标准的人口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三要优先扶持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合理安排留守劳动力在扶贫产业项目就业,进一步获得工资性收入;对因缺劳动力致贫的贫困家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优先配置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和旅游扶贫相关收益;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帮助他们稳定增收,稳步脱贫。
(九)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坚持按生态宜居乡村要求,大力改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坚持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合中央、省市区扶贫资金,继续完善本镇桥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群众安全饮水问题。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方便一方百姓,促进一方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积蓄能量。
(十)持续强化党建扶贫。“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各村、社区要扎实落实年度脱贫攻坚责任状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排头兵”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国家的各项扶贫政策、减贫举措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作为村级脱贫攻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强化村级组织建设,注重培养优秀后备年轻干部,让他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淬炼党性,锻炼能力。全面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发展优势、服务优势。进一步推进党建扶贫制度化,将党建扶贫工作考核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一)切实保障就业创业扶贫。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来说,实现就业创业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途径。一方面要全面落实人社部门关于就业创业扶贫相关政策。各村、社区在开展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时要对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就业劳动人口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到户到人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对有劳动能力无就业岗位的贫困人口,根据人社部门安排,为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并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另一方面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个人产业户,符合条件的,要全面落实产业、金融扶贫政策,引导、鼓励、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强化“自我造血”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组织实施
1.根据机构调整与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南岳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组 长:谭庆年
第一副组长:旷光辉
常务副组长:陈向华
专职副组长:郭铁梅
副 组 长:于乐胜 王国平 易仕梅 戴卓竟
蹇卓轩 石 琪
成 员:旷文峰 阳 娟 肖雨文 阳春林
罗义军 李雨晴 雷水祥 李春桃
周俊峰 胡济群 杨治平 张 红
旷永锋 刘庆辉 旷清平 王湘衡
胡义仲 旷爱冬 刘建伟 李运林
谭水源 易冬耘 樊艳勇 康国武
旷伟哲 谭长孝 旷银兰 彭新艳
谭光明 彭兴文
领导小组下设南岳镇扶贫开发办公室,旷文峰同志任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镇脱贫攻坚牵头抓总、安排部署、制度设计、政策执行、考核督导、调查研究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扶贫工作组:产业扶贫工作组;安居扶贫工作组;金融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组;教育扶贫工作组;创业就业、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扶贫工作组;党建扶贫工作组。
2.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仕梅
成员:罗义军 李雨晴 阳春林 周鹏
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完成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当前最为敏感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央、省市区巡视组、督查组的问题反馈,围绕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狠抓大整改。注重工作实效,减轻村级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各村、社区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监督问责。把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内容,各联村党政成员、联村干部、村(社区)、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应付上级弄虚作假、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与工作履职不力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扶贫主体,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衡阳市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追责问责负面清单>的通知》(岳组通〔2018〕26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的通知》(岳镇发〔2018〕15号)文件要求给予相应党纪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