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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9-01-31 08:22:00 作者: 来源:百姓生活网

南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提高宣传报道工作质量,及时反映我镇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明确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及奖励措施,深入地宣传我镇各项事业的工作成效,树立党和政府形象。

    二、宣传工作的重点

    1、全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党组织建设、发展全域旅游、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社会事业管理、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等方面有特色的新经验、新成绩、新问题。

    2、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3、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5、重大的社会新闻、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舆情信息和紧急突发性事件。

    三、考核范围和标准

    1、在镇级公众微信号发表或被录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1分。

    2、在区级新闻单位,包括“南岳电视台”、“ 区政府门户网”、“ 南岳衡山旅游网”、“ 区政务快报”等发表或被录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2分 。

    3、市级新闻单位,包括《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红网衡阳站”、衡阳各电视台等发表或被录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3分 。

    4、省级新闻单位,包括《湖南日报》、《红网》、“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发表或被录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5分 。

    5、国家级新闻单位,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发表或被录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10分。

    在宣传报道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各村(社区)可参照《南岳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制定村(社区)奖励办法,自行进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各村(社区) 至少指定一名专职的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宣传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对全镇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统筹 。

    2.数量要求。各村(社区) 每周至少上报工作通讯稿1篇,要求图文并茂,由镇党政办统一核实、统计、汇总,对没有及时上报的村(社区)进行扣分。

    3.质量要求。各村(社区)上报文字、图片信息必须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基本规范或有明显错误的 ,党政办有权退回要求修改 。

    4.时间要求。动态信息原则上当天必须上报,最迟不能超过一天;紧急信息每天下午16:00之前报告动态情况,有紧急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文字上报;其他文字信息任务根据工作要求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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