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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15 08:10:00 作者: 来源:百姓生活网

南岳镇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意义重大,为做好全镇经济普查工作,现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1.负责组织召开全镇经济普查工作动员大会、普查宣传工作;

  2.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和入户登记,对填写好的报表进行审核;

  3.负责辖区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工作;

  4.参加经济普查督查和指导工作;

  5.配合区经济经普办公室做好基本名录库维护和更新经济普查资料库的相关事宜,协调和联系区经普办安排的培训员、指导员;

  6.参与经济普查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

  凡在我镇地域范围内所有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

  1.第二、第三产业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机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2.各村(社区)从事规模种养殖,并具备经济法人资格的农村经营合作社的,可作为法人单位纳入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范围。

  (三)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等。

  三、普查的原则和方法

  (一)普查原则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即以镇、村(社区)普查为主。

  (二)普查方法

  组织指导员、普查员登门入户,对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普查登记,并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采集数据,以及审核、检查验收及上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岳镇第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谭庆年

  副组长:旷光辉  于乐胜(常务)

  成  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统计管理办公室(镇政府三楼),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周智权,阳娟、王洁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镇政府单位核查、片区普查指导、报表汇总上报等工作。副片长杨治平、旷永锋、旷清平三人主要负责各片的督促、调度、指导汇总等工作。经普办办公电话:0734-5665179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88月-12月)

  组建普查工作机构,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召开全镇普查工作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组织实施阶段(20188-11月)

  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好区域划分工作,切实摸清普查对象底数,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等工作。

  (1)8月中旬确定普查工作人员。按照全区经济普查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各村(社区)普查工作实际工作量,确定万福、金月、岳东三个社区每个社区1-2名指导员、2-5名普查员;其他各村以片为单位确定1名指导员、每村1名普查员。每个社区分别按地域划分为150户左右普查小区,814日前各社区将普查小区划分情况报镇经普办汇总,其他各村每村为1个普查小区。

  (28月底前在普查员中选聘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一定电脑操作技巧的人员担任电子终端设备(PDA)操作员,熟练掌握PDA手持数据采集器操作技能。

  (38-10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进行一次地毯式普查,在相关纸质表格上填写登记信息并汇总上报。

  (49月下旬至11月初全体指导员、普查员参加区统计局组织的培训学习。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划分好普查小区,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

  3.数据采集处理阶段(20191-8月)

  对全镇所有普查对象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采集数据并审核、编码、普查数据处理、评估和数据汇总上报。

  4.普查数据发布阶段(20199-12月)

  完成主要普查数据发布。

  5.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

  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元数据库、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普查总结表彰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就我镇而言,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和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进经济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一定要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提供基本镇情数据,为区、镇党委和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2.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统计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进行普查,一方面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的现象。另一方面,经普办和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任何单位(站办所)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3.加强宣传工作。镇经普办、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专栏、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普查人员依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具体安排如下:(1)镇经普办:播放电子显示屏宣传,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制作一个宣传栏,制作群发短信。(2)万福、金月、岳东每社区两条宣传横幅,分别在高速连接线、衡山路、广济路、东城区、南水路沿线悬挂。烧田、新村、谭家桥、红星等村分别在黄金路沿线悬挂一条宣传横幅。(3)各村(社区)入户送发《被调查单位对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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